百色金融新闻网
您的位置:百色金融新闻网 > 经济新闻 > 成都公积金提取条件最新规定_成都市公积金提取流程

成都公积金提取条件最新规定_成都市公积金提取流程

作者:百色金融新闻网日期:

返回目录:经济新闻

众所周知,住房公积金除了可以用于贷款买房之外,还可以申请提取用来偿还房贷、支付房租,甚至是大病医疗、失业保障等用途。不过在2016年里,成都公积金政策发生了一些调整,政策上的变化也让不少缴存职工懵圈了,到底自己能不能提取公积金,又可以提取多少呢?为此家财管加网特意整理了成都公积金提取中需要注意的方面,小伙伴们赶紧来看看吧。

成都市公积金提取指南

一、成都公积金提取政策

目前成都市公积金提取,主要分为住房消费类提取和非住房消费类提取两大类:

1、住房消费类提取

(1)购买商品房;

(2)偿还自住房贷款本息;

(3)购买房改房或经适房提取;

(4)建造自住房;

(5)翻建自有住房等。

2、非住房消费类提取

(1)重大疾病;

(2)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4)与单位终止合作,家庭生活困难;

(5)出国定居;

(6)离(退)休等。

二、成都公积金提取额度

这里以租房提取、买房提取、偿还房贷本息3种常见情形为例进行说明:

1、租房提取

(1)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按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2)承租商品住房的:

不超过已支付的房屋租赁金额,租赁商品住房已支付房屋租赁金额计算方式为:住房租赁备案月租金金额×申请时已承租时间;

不超过职工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金额的50%;

不超过提取限额;

同时不得超过租房所在区域的每年累计提取限额。

2、购买商品房提取

(1)不超过实际支付费用(以购房款发票或收据载明金额为准);

(2)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3、偿还自住房贷款本息

(1)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账户金额,首次还贷提取的金额不得超过申请时已偿还的贷款本息,之后还贷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12个月内偿还的贷款本息;

(2)正常还款期间职工申请提前结清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贷款结清后可申请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已结清的贷款本息金额且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关注家财管加微信公众号(jiacaiguanjia)快速解决贷款需求,手把手教学借贷技巧,是您“不差钱”的必备秘籍。

相关阅读

  • 成都二套房公积金贷款_成都 公积金 贷款

  • 百色金融新闻网经济新闻
  • 市公积金贷款的政策是什么? 2019 年 1 月 29 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 则》,按照该细则,市公积金贷款政策如下表: 说明:市公积金查
关键词不能为空

经济新闻_金融新闻_财经要闻_理财投资_理财保险_百色金融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