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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借款合同的若干法律问题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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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全国严打,很多放高利贷的债权人被处以刑事拘留,笔者身边就发生了不少。其中有一个案件,一个普通的城中村土豪,出借了三万元给朋友,有银行流水、借款合同等证据,这本来是普通的民间借贷纠纷,只要利息不超过年利率24%,起诉的话一般都会得到法院支持,但是不巧的是,这位哥们感觉自己的能力可以追到债务,于是拉上三个朋友,一起到债务人家淋油漆,最后被刑事拘留,罪名为寻衅滋事。对于这种案件,笔者觉得公安机关的处理较为合适,他们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但是对于后面所发生的情况,笔者在本文进行探讨。

引出的另一笔借款

被拘留的这个哥们,我们暂且称他为小明,他平时经常借钱给别人,利息收得比较高,一般是年利率50%以上。在公安机关侦查寻衅滋事的过程中,查到一笔借款,债务人我们称为小强,借款合同中明确写到小强借了小明五万元,并且有相应的银行流水,然而最终发现,实际上只出借了三万元,五万元的银行流水是小强配合小明“人为制造”的,最终公安机关就以诈骗罪进行侦查。在这过程中,是否构成诈骗,还是可能构成其他犯罪?我们先看下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借款合同写大金额未必构成犯罪

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诈骗罪以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首先需要有行为人实施了欺骗行为,其次使对方产生认识错误,然后基于认识错误而处分财产,最后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损失。

我们对比一下本案小明的行为,小强找小明借钱,小明只借了三万,但是在借款合同中却写了五万,两个人最后还一起制造了五万元的银行流水。我们仔细观察后发现,小明没有实施欺骗行为,小强也没有产生认识错误,因此,笔者认为,小明的行为根本不构成诈骗。

可能有些朋友觉得,本案中小强造成了损失,一旦小明到法院起诉且获得胜诉判决,小强会损失两万元,但是否构成犯罪,除了要看结果之外,还要看行为等构成要件,而不能只看结果,因此笔者认为,将其作为诈骗罪来处理,实在不妥。

借款合同写大金额未必构成犯罪

可能构成敲诈勒索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常占有为目的,对他人实施威胁,索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行为。本案中,小强是非常缺钱的,而且由于小明平时属于村有名的“坏人”,因此不排除在借钱的过程中,可能存在恐吓、威胁等情形。如果小强在借钱过程中,受到小明的恐吓而产生恐惧心理处分了两万元债权的话,小明很有可能触犯敲诈勒索罪。不管是诈骗还是敲诈勒索,一旦认定为这两罪之一,两万元属于数额较大,最高都可以判三年有期徒刑。虽然量刑差别不大,但将小明的行为定为诈骗,笔者感觉有失偏颇。

注意一下,如果小明没有实施恐吓、威胁,而是小强非常配合的完成整个过程,小明是不构成敲诈勒索罪的。

借款合同写大金额未必构成犯罪

属于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笔者认为,出借方利用借款方处于危困状态,要求借款方配合制造银行流水、签订大金额的借款合同,这种在民法上属于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根据《民法总则》第151条、第152条的规定,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并且需要在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借款合同写大金额未必构成犯罪

综上,这种签大额借款合同的行为,并不必然构成犯罪,如果被公安机关刑事立案,还是有辩护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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