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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73 证券简称:中文传媒 公告编号:2018-063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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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文传媒大厦6楼2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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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东亮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3人,现场出席9人,授权委托4人;其中公司董事傅伟中、温显来、独立董事傅修延、李悦因公务未能现场出席会议,已分别授权董事朱民安、吴涤,独立董事黄倬桢、黄新建出席并签署本次会议决议。
2、 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3人;监事章玉玲因公务未能现场出席会议。
3、 出席/列席会议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吴涤,公司副总经理徐建国、庄文瑀,总会计师熊秋辉。
其他人员:熊继佑、陈佳羚、游道勤、毛剑波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增设公司高级管理岗位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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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3、议案名称: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4、议案名称: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5、 议案名称:审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5.01议案名称:拟回购股份的目的
5.02议案名称: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5.03议案名称:拟回购股份的方式和用途
5.04议案名称: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5.05议案名称:拟回购股份的数量、金额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5.06议案名称: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5.07议案名称:拟回购股份的期限
5.08议案名称:决议的有效期
6、议案名称: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公司股份事宜的议案》
(二)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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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2、5、6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参与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其中,议案5的所有子议案,均通过逐项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董龙芳、彭亚威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中文传媒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文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夫的法律意见书。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3日
股票代码:600373 股票简称:中文传媒 编号:临2018-064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2018年11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及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理办理回购公司股份事宜的议案》。上述回购事项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0月27日、11月13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根据回购预案,公司拟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15元/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公司在回购股份的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如以回购资金总额上限6亿元、回购价格上限每股15.00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4,000.0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90%,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及回购股份数量。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股份规模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预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预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公司合法债权人均有权于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一)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法定代表人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本人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报时间
2018年11月13日至2018年12月27日。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为准;以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三)联系方式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学府大道299号(中文传媒大厦)521室
邮编:330038
电话:0791-85896008 传真:0791-85896136
邮箱:zwcm@600373.com.cn
联系人:赵卫红
特此公告。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