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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民何先生向记者投诉称,今年3月份他通过中介公司买了一套房子,由于卖方贷款尚未还完,于是三方商定,通过一担保公司赎楼。随后他们与该担保公司指定员工叶某在建行签订了一系列的赎楼担保协议,并按该公司要求全权公证委托叶某办理赎楼手续。但让人没想到的是,何先生转账到卖方银行卡的首期款全部被叶某私自挪用,令何先生惊怒交加。目前在东莞的买卖二手房过程中,通过担保公司赎楼有哪些风险?又如何避免?
东莞中原地产三级市场中心城区副总经理刘熊告诉记者,目前东莞的二手房担保业务操作整体还处于良莠不齐的发展阶段,管理和操作上不规范,风险把控集中在公司自我管理,甚至有些担保公司没有经营牌照或在进行非营业范围内的业务经营。
首先,与深圳这样成熟的市场不同,深圳目前在赎楼方面比较规范了,业主通过自身的信用贷款去赎楼,买家的贷款流程则同时进行,业主和买家在资金方面不产生牵连,各自权利责任明确。而东莞不少担保公司的做法则是用买家的贷款去赎楼,也就是“以贷冲贷”,担保公司本身是不出资的,可谓空手套白狼。
第二,用买家的贷款去赎楼,在拿到房产证之前,买家就要早早地开始供楼。并且一旦业主有什么债权债务纠纷,发生房产被查封的情况,难保担保公司会有作为的,要等到买家和业主把事情处理完之后,担保公司才会做下一步,在这个过程中,买家还要继续供楼。
第三,赎楼的款项由担保公司进行资金监管,此种操作风险在于,担保公司一旦倒闭或者发生债权债务纠纷,资金就会被冻结。
第四,担保公司要求业主的赎楼账户、U盾等必须交由担保公司保管,但接收这些东西却是由员工操作,而不是直接交给担保公司,且没有具体规定何时接收、何时上交,这里就存在一个管理漏洞,一旦员工不遵守职业道德,起了贪念,就有可能会私自挪用资金。
所以,建议买卖双方要有交易资金安全意识,在具体的做法上,一个是资金由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做资金监管;第二是让买家在供款银行做资金冻结,买卖双方协商具备一定条件下银行对资金解冻,打款给卖方。但东莞很多银行虽然有这个业务,但由于盈利低,很多银行都不接这个业务。对此,建议就是房地产交易主管部门设立监管账户做资金监管,同时推动一些银行承担这个资金冻结业务,推动东莞二手房市场的健康规范发展。(记者 冯文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