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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者个人享受贴息的贷款额度最高为20万元、吸纳就业贷款的贴息额度最高为200万元,现分别调整为最高30万元和300万元。”
近日,南都记者从珠海市人社局获悉,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珠海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行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小额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推出多项举措助力大众创业。
《通知》新增加对合伙经营创业者以及小微企业新招用重点扶持对象的贷款贴息:其中对合伙经营的,提供每人最高30万元、最长3年的创业小额贷款贴息;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和科技型小微企业〔指当年(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新招用重点扶持对象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享受贴息的贷款额度最高为500万元。
为减轻创业者负担,《通知》明确,在规定的贷款贴息额度内,个人贷款和吸纳本市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指在珠高校毕业生和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贷款,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最高上浮3个百分点据实给予贴息。
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1-3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为4.75%,上浮3个百分点即为7.75%,如果实际贷款利率低于7.75%,则按实际利率给予贴息,如果高于7.75%,则按7.75%给予贴息。根据《通知》规定,其他创业贷款按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
此外,《通知》还提出进一步改进公共创业服务的举措:对能通过信息系统查核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辅证材料;推进创业小额贷款贴息网上申请和受理工作,加快创业小额贷款贴息拨付进度;将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纳入创业小额贷款贴息经办银行的范围。
采写:南都记者 王靖豪 实习生 洪晓可 缪心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