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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正在酝酿的《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草案)》(简称《办法》)中称,证券佣金监管将明确“底线性”要求,允许券商与客户自主定价。
“松绑”佣金管理
针对当前佣金不透明、纠纷较多问题,《办法》要求券商对佣金收取标准在公司网站、营业场所进行公示,同时必须在证券交易委托协议中与客户约定具体的服务价格。
同时,针对经纪业务盈利模式单一、“价格战”屡禁不止问题,《办法》也明示,不再强制要求佣金收费必须与交易金额挂钩,允许证券公司根据客户的交易方式、交易量、交易频率、资产规模等因素自主与客户约定服务价格,引导券商通过差异化服务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
据悉,不少券商在证券交易相关收费主体的关系上其实提示得不太清晰,存在责任不明等问题。酝酿中的《办法》要求券商将自身收取的佣金与代其他主体收取的各类费用单列,例如印花税、证券监管费、证券交易经手费、登记过户费等其他费用,并按照规定提供给客户。
根据监管层的摸底,目前券商尚存在无序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的问题。据此,《办法》明确佣金监管的“底线性”要求,并列举了三大不准的行为:收取的佣金不得明显低于证券经纪业务服务成本;不得使用“零佣金”、“免费”等语言进行虚假宣传;其他违反法律有关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规定的行为。
业内人士预测,这些要求发布后,预计券商佣金水平会进一步下降,这有利于降低投资者交易成本。
另一方面,接近监管部门的人士也表示,《办法》一旦出台,券商经营压力也会加大,在此背景下,为抢占市场、争夺客户,券商之间互挖客户、互相诋毁、虚假宣传、低价倾销等不正当竞争现象可能增加,破坏行业正常的经营秩序。
这位人士也向监管部门建言,监管部门必须指导各地证监局在《办法》发布后,做好事前跟踪预判、事中监测分析、事后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依法及时叫停、纠正或查处。
佣金收入仍是券商主要收入来源
虽然目前佣金收入较去年历史峰值有所降低,但经纪业务收入仍是券商营收的重头。
统计显示,已披露年报的15家上市券商的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总和高达1028亿元,平均占营业收入比重为39%。其中,9家券商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超四成,5家券商的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超过百亿元。其中,中信证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最高,达184亿元,占营业收入33%。
事实上,券商佣金“价格战”曾屡屡上演,但均因违规而被迅速叫停。今年以来,券商们还继续在佣金率上“较劲”,诸如线上降佣揽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