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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消费者袁先生将一面写有“心系百姓 勤政为民 秉公执法 激浊扬清”的锦旗送到新城区海东路工商所,以感谢工商所执法人员及时妥善处理其消费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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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袁先生于2014年在我市一家4S汽车经销店贷款购买了一辆吉普车,并缴纳保险保证金5000元。按期还贷后,袁先生要求经销店按约定退还保险保证金,而这家4S汽车经销店却声称该店只是为某某汽车公司代办,销售及售后等工作都由某某公司负责,保险保证金已交给该汽车公司,退款事宜也应由该汽车公司负责。
海东路工商所执法人员接到袁先生的投诉后,多次去该4S汽车经销店交涉协调,并积极联系地址在北京的某某汽车公司。由于该公司负责此事的工作人员经常更换,这起投诉一直悬而未决。在这种情况下,工商所执法人员多次与4S汽车经销店负责人耐心沟通,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厘清责任,最终说服该店负责人,让该店为袁先生先行赔付5000元,之后4S汽车经销店再与某某汽车公司协商解决此事。
在执法人员的努力下,袁先生的投诉得以妥善解决,与他情况相同的十几位消费者要求退还保险保证金的事宜也得以顺利解决。袁先生等人表示,执法人员的耐心调解解决了他们的烦心事,为他们挽回了经济损失,所以他们决定制作锦旗,以表示感谢。
另据介绍,目前,某某汽车公司已将保险保证金退还给4S汽车经销店。
(记者 祁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