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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信用中国官网发布了《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发布2018年失信黑名单年度分析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2018年,P2P网贷行业风险事件频发,上千家P2P平台“爆雷”,投资人损失惨重。根据对各地公安机关公开信息的不完全统计,2018年出现问题的P2P平台有1282家,主要集中在浙江、上海、广东、北京等地区,其中浙江涉及问题平台数量最多,达287家,占总数的22.39%。
2018年P2P问题平台地区分布
从平台产生问题的类型看,近50%的问题平台处于失联状态,14.51%的问题平台已进入警方调查程序,13.73%的问题平台出现提现困难的情况,另有11.86%的问题平台已暂停运营。
2018年P2P问题平台所属问题类型分布
随着问题平台数量剧增,警方介入调查的力度也不断加大。2018年,各地警方介入调查186家问题平台。与问题平台总体地区分布情况一致,警方介入的问题平台同样集中在浙江、广东、上海、北京四地。
2018年警方介入的P2P问题平台地区分布
从问题平台涉嫌犯罪类型来看,主要集中在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涉及138家,占总数的74.19%;其次是涉嫌非法集资,涉及37家,占总数的19.89%;此外,有10家问题平台涉嫌集资诈骗,占总数的5.38%,还有1家问题平台涉嫌合同诈骗。
2018年警方介入的P2P问题平台犯罪类型分布
一、2018年度失信黑名单总体情况分析
2018年全国新增失信黑名单主体359.4万个。从地区分布看,新增失信黑名单企业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其中,江苏涉及失信企业数量占比最高,占全国总数的16.71%;其次是广东,占比12.77%(见图1和图2)。
从2018年新增失信黑名单企业数占所在地企业总数的比例看,属地占比较高的五省份为宁夏、江苏、贵州、西藏、辽宁。其中,宁夏新增黑名单企业属地占比最高,为4.45%。新增失信黑名单企业属地占比最低的五省份为内蒙古、湖南、广西、甘肃、吉林(见图3和图4)。
2018年全国退出失信黑名单主体217.52万个。从地区分布看,退出失信黑名单企业数量排名前五的省份为广东、新疆、江苏、河南、浙江。其中,广东退出黑名单企业数量占比最高,占退出总数的18.29%;其次是新疆,占比15.53%。(见图5和图6)。
从2018年各地区黑名单企业退出率来看,退出率较高的五省份为新疆、宁夏、山西、河南、海南。在失信黑名单主体退出数量和本地区失信黑名单主体退出率两个指标上,新疆、河南两地均位居全国前列(见图7和图8)。
二、重点领域失信特征分析
失信被执行人:2018年新增失信被执行人261.4万个。从地区分布看,新增失信被执行人企业主要集中在江苏、河南、广东、浙江、山东等地,以上五省份失信被执行人企业数量之和占全国总数的44.98%(见图9)。从涉案金额看,472家企业涉案金额超亿元,其中涉案金额在5亿元及以上的有30家。从新增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数量看,332家企业新增记录超过50条,其中26家企业新增记录超过200条,单个企业新增记录最高达998条。
工商吊销企业:2018年新增工商吊销企业95.79万家,主要集中在江苏、广东、北京、浙江、上海等地区。其中,江苏工商吊销企业数量最多,占全国总数的22.29%(见图10)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2018年新增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8836家。从地区分布看,主要集中在广东、江苏、广西三省份。其中,广东当事人企业数量最多,占比29.85%(见图11)。从违法行为看,141家当事人企业涉及对外虚开增值税发票、骗税且涉及税额三千万以上,41家企业涉及偷税且涉及税额三千万以上。
涉金融严重失信人:2018年新增涉金融严重失信人1999家。从地区分布看,主要集中在上海、北京、江苏、福建、安徽、广东、山东等地,以上七省份涉金融严重失信人数量共1036家,占全国总数的51.83%。(见图12)。
在涉金融严重失信企业中,从失信类型看,55.1%的失信企业为严重失信债务人,26.53%的失信企业为非法集资企业,其余为严重失信创业投资企业、恶意逃废债借款人及其他严重违法企业(见图13)。从涉案罪名看,64.58%的失信企业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22.92%的失信企业涉嫌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见图14)
限制乘坐火车民用航空器特定严重失信黑名单:2018年新增限制乘坐火车民用航空器处罚记录6959条,涉及当事人6908个,主要集中在四川、湖北、河南、上海等省份,其中,四川处罚记录数量最多,占全国总数的9.85%(见图15)。
限制乘坐火车民用航空器特定严重失信黑名单的认定部门包括民航总局、铁路总公司、证监会以及税务总局。其中,民航总局认定的处罚记录数量最多,占总数的72.29%;其次是铁路总公司,认定的处罚记录数量占总数的25.85%;证监会、税务总局认定的处罚记录数量分别占总数的1.55%和0.3%(见图16)。
从列入原因看,近50%的当事人因随身携带或托运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危险品、违禁品、管制物品等被列入黑名单;16.18%的当事人因使用伪造、变造或冒用他人乘机身份证件等被列入黑名单(见图17)。
另外,2018年度,相关认定部门移除限制乘坐火车民用航空器处罚记录92条,涉及当事人92个。从移除原因看,主要为补足相关票款并自动移除,占总数的37.63%;其次是惩戒到期自动移除和义务履行完毕的,占比分别为27.96%和23.67%(见图18)。
在2018年各类新增失信黑名单记录中,有275家新增失信企业在三个及以上领域被列入失信黑名单。从地区分布看,主要集中在浙江、江苏、福建、广东、天津等地区,以上五省份企业共计143家,占总数的52%(见图19)。从黑名单类别看,主要涉及失信被执行人、工商吊销企业、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海关失信企业等。
三、失信重点聚焦及典型案例
(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四批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件
2018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四批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件,涉及因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受到行政处罚的99家企业。从地区分布看,上海企业数量最多,有10家,占总数的10.1%;其次是北京,有9家,占总数的9.09%(见图20)。
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来看,被处罚的企业主要集中在批发、医疗卫生、商务服务、房地产、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新闻媒体等六个领域,其中批发业被处罚企业数量最多,有20家,占总数的20.2%。从广告内容来看,近44%的违法广告与医疗保健相关,违法事实主要是夸大、虚假宣传医疗机构、保健品、医疗器械的治疗效果,其中15个虚假广告案例来自医疗卫生机构。此外,还有5家电视台涉及发布虚假广告,内容主要集中在保健品、收藏品、医疗器械及医疗服务等方面。
从处罚金额看,66家企业的处罚金额在50万元以下,占总数的66.67%;12家企业的处罚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占总数的12.12%。其中,四川广播电视台因存在使用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的用语推销保健食品、对未来收益作出保证性承诺等行为,被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金417.59万元(见图21)。
案例分析:善林金融涉嫌集资诈骗案
P2P网贷平台是依托于互联网而形成的一种新型金融服务模式,具有交易简单、快捷、门槛低的优势,近年来发展十分迅速。2018年,P2P网贷平台风险事件频发,大量平台集中暴雷,出现提现困难、平台失联、负责人跑路、终止运营等问题,其中诸多问题平台涉嫌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集资诈骗罪。
在集资诈骗活动中,当事平台往往会假借P2P网贷之名,以正常的投资项目为幌子,实际上玩着借新还旧,击鼓传花式的庞氏骗局,以高收益,高返佣等为噱头进行宣传,吸引广大投资者的加入,聚集的资金被其任意挥霍、浪费、转移或者非法占有,其行为严重扰乱互联网金融市场秩序,挫伤市场信心,给投资者带来财产损失,严重扰乱金融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善林(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善林金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086217015E ,注册时间2013年12月14日,注册资本120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周伯云。
2018年9月20日,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将善林金融法定代表人等12人以涉嫌集资诈骗罪移送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另有41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经上海市公安机关侦查,自2013年起,犯罪嫌疑人周伯云为解决其公司项目资金问题,注册组建善林金融,后陆续在全国29个省份设立1120家分公司及门店,通过广告宣传、电话推销、门店招揽等方式,以承诺还本和支付高额利息为饵,对外销售虚构的债权类理财产品,骗取投资人资金。2015年2月起,又先后设立“善林财富”“善林宝”“幸福钱庄”(后更名为“亿宝贷”)“广群金融”四家线上投资理财平台,同样以承诺还本和支付高额利息为饵,通过上述互联网平台销售虚构的理财产品,骗取投资人资金。截至2018年4月9日案发,“善林金融”非法集资共计人民币736亿余元,绝大部分非法集资款被用于向前期投资人还本付息,以此制造公司投资盈利和经营状况良好的假象,部分非法集资款被挥霍于支付高额佣金、租赁豪华办公场地、广告宣传等高运营成本及个人挥霍,最终导致公司资金链断裂难以维系运作和兑付本息。案发时,未兑付本金共计213亿余元。案发后,警方已查封、冻结了相关银行账户、房产、汽车以及股权等财产,初步追缴现金15亿余元。
案例分析:善林金融涉嫌集资诈骗案
P2P网贷平台是依托于互联网而形成的一种新型金融服务模式,具有交易简单、快捷、门槛低的优势,近年来发展十分迅速。2018年,P2P网贷平台风险事件频发,大量平台集中暴雷,出现提现困难、平台失联、负责人跑路、终止运营等问题,其中诸多问题平台涉嫌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集资诈骗罪。
在集资诈骗活动中,当事平台往往会假借P2P网贷之名,以正常的投资项目为幌子,实际上玩着借新还旧,击鼓传花式的庞氏骗局,以高收益,高返佣等为噱头进行宣传,吸引广大投资者的加入,聚集的资金被其任意挥霍、浪费、转移或者非法占有,其行为严重扰乱互联网金融市场秩序,挫伤市场信心,给投资者带来财产损失,严重扰乱金融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善林(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善林金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086217015E ,注册时间2013年12月14日,注册资本120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周伯云。
2018年9月20日,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将善林金融法定代表人等12人以涉嫌集资诈骗罪移送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另有41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经上海市公安机关侦查,自2013年起,犯罪嫌疑人周伯云为解决其公司项目资金问题,注册组建善林金融,后陆续在全国29个省份设立1120家分公司及门店,通过广告宣传、电话推销、门店招揽等方式,以承诺还本和支付高额利息为饵,对外销售虚构的债权类理财产品,骗取投资人资金。2015年2月起,又先后设立“善林财富”“善林宝”“幸福钱庄”(后更名为“亿宝贷”)“广群金融”四家线上投资理财平台,同样以承诺还本和支付高额利息为饵,通过上述互联网平台销售虚构的理财产品,骗取投资人资金。截至2018年4月9日案发,“善林金融”非法集资共计人民币736亿余元,绝大部分非法集资款被用于向前期投资人还本付息,以此制造公司投资盈利和经营状况良好的假象,部分非法集资款被挥霍于支付高额佣金、租赁豪华办公场地、广告宣传等高运营成本及个人挥霍,最终导致公司资金链断裂难以维系运作和兑付本息。案发时,未兑付本金共计213亿余元。案发后,警方已查封、冻结了相关银行账户、房产、汽车以及股权等财产,初步追缴现金15亿余元。
来源:信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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