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目录:经济新闻
记者获悉,本月25日至8月12日,以前曾获得助学贷款、想继续申请贷款的学生,可到所在地区的县(区)学生资助中心申请办理;8月15日至9月2日,大学新生或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可申请办理。
按照规定,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经村委会(居委会)认定,其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其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的,均可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
根据要求,各地确保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应贷尽贷”,尤其要确保受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及时申请到贷款。学生可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https://sls.cdb.com.cn/申请。
8类学生可获优先支持
8类学生可获优先支持:农村建档立卡家庭、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孤儿及残疾人家庭;遭受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家庭主要成员患有重大疾病;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经济困难家庭;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7类学生不得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其贷款申请不予受理:家庭拥有小车、装修豪华楼房、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的;购买或长期租用高配置、高价格电脑(特殊专业除外)的;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首饰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的;经常出入酒店进餐,节假日经常外出旅游的;在校期间校外租房或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的;有其他高消费行为或奢侈消费行为的;家庭年收入明显能供给学生缴纳学费的。
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高校在录入贷款学生回执阶段,将进一步核实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如发现家庭经济情况较好、有能力缴纳学费的学生申请贷款,将停止贷款审批。同时,高校还将对学生骗贷行为按照有关校纪校规进行严肃处理。详细说明请登录湖北省教育厅官方网站查询。
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
张湾区:8529516
茅箭区:8118117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8319892
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5668529
郧阳区:7221851
郧西县:6208828
竹山县:4220101
竹溪县:2731154、2090878
房县: 3560169
丹江口市:5232641
(十堰晚报 记者 张贞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