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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晚上起,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在微信朋友圈持续刷屏。
新政要求,9月17日起,在北京使用公积金贷款时,将执行“认房又认贷”的政策,同时公积金贷款将与缴存年限挂钩,每缴存一年可贷10万元,缴存12年才可以贷到120万元的最高额度。此前已网签的则按原规定执行。
这里面,“认房又认贷”、“缴存额度与缴存年限挂钩”等,都是关键词!话不多说,一起来看~~
◆ 变化一:“认房又认贷”
在去年的“317”新政中,商贷已经实施了“认房又认贷”,公积金贷款仍是只“认房”,也就是不看贷款记录,只要名下无房,即可按照首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
关于判定“二套房”的规矩
从下周开始,北京公积金个人贷款变成与商贷一样的“认房又认贷”:“房”为借款申请人在京名下住房,“贷”指在人行征信系统中全国范围内的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
也就是说,借款申请人如果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且在北京无住房的,按首套房贷款政策办理;凡不属于首套房情形,被核定为是二套房的,按二套房贷款政策办理;如果被核定为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也不予贷款。“认房又认贷”主要影响的是贷款的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
关于首付比
这次,公积金贷款也调整了首付比例: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购买共有产权等政策性住房的首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购买政策性住房之外的首套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首套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购买普通自住房且为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购买非普通自住房且为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
调整后,公积金贷款和商贷的首付比例就基本一致了。
◆变化二:贷款额度与缴存年限挂钩
关于贷款额度
新政实施差别化贷款政策,贷款额度与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年限挂钩。即今后每缴存1年公积金可贷10万元,缴存年限不够1整年的,按1整年计算,贷款上限120万元。
这意味着,一名公积金缴存职工,当缴存公积金年限达到12年时,才有可能贷到公积金贷的最高额度——120万元。而且夫妻双方缴费年限不能累计。按照新政,如果借款申请人为已婚的,按夫妻双方中缴存年限较长的一方计算。
值得注意的是,120万只是最高额度,即便缴存年限满12年也不一定能贷款120万。实际获批的贷款额度还与月缴存额、最高贷款成数、月还款额占月收入的比例等情况有关。
城六区户籍职工缴存年限未达到12年,可根据实际缴存年限计算的可贷款额度基础上上浮,但月均还款额不能超过月收入60%。
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是落实国家“租购并举”的政策,鼓励年轻人工作有一定积累后再买房。
关于“二套房”最高贷款额
另外,此次公积金贷款还下调了二套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下调为60万元。
◆变化三:东城西城户籍买郊区房贷款额度可上浮20万
此次公积金贷款为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有关要求,实行差别化贷款额度。
关于城六区到6区外买房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说,实行差别化贷款额度也是为了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有关要求,对户籍在城六区的购房家庭,在城六区外购房且为首套房的,最高贷款额度在120万元的基础上可上浮。
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户口都在东城区或西城区,购买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区(城六区)以外的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20万元。即原本最高可以贷款120万元的,就可以贷到140万元。
此外还进一步细分出,
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户籍在城六区,另一方户籍在城六区以外,购买城六区以外住房则不享受上浮;
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户籍在东西城区,另一方户籍在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购买城六区以外住房,享受上浮10万,至130万元。
如果单身购买城六区以外住房,东西城户籍职工享受上浮20万,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户籍职工享受上浮10万。
◆变化四:异地购房提取设限
关于异地购房提取
新规对异地购房提取设定了新的标准。今后,只有在户籍所在地或者省会城市购房,才可以办理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如果已经购买了外地房、并办理过首次提取的,将按照原政策正常提取。
据了解,目前北京已经实现了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但也发现了一大批伪造材料骗提公积金的情况。为此,新政规定不再是购买任何城市的住房都能在北京提取公积金。除购买位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房,仅限于购买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记载的县、市或户籍所在地的省会城市内的住房,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
比如,如果购房人的户籍在河北省张家口市,只有在购买北京、张家口、石家庄的住房,才能提取公积金;该人在北三县等地买房,则无法提取公积金。
关于异地购房提取
北京还将加大对违规提取公积金的惩罚力度:冻结其住房公积金账户,责令其全额退还违规提取的金额,将个人信息记入不良信息库,自违规行为发现之日起五年内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不予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同时,不良信息还将依法依规抄送市工商局、市经信委等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如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到异地,违规提取的不良记录随个人账户一并转移。
◆变化五:贷款期限最长不超65岁
关于贷款年限
此次政策调整,还将以往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计算到申请人70周岁的规定,调整为原则上最高不得超过65岁。
如借款申请人为已婚的,贷款期限以夫妻双方中较长的一方计算。据统计,目前公积金贷款的主力家庭为80后和90后,70后的较少,60后的比较少见,所以贷款年限的调整对购房家庭影响不大。
关于月还款额
此次公积金贷款还调整了月还款额。新政规定,在减去了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月均还款额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月收入60%的标准,确定贷款金额和贷款期限。按调整后的标准,则更能够真实反映借款申请人的偿债能力,减少借款申请人的还贷压力。
新闻多一点
权威解答
问:执行时间是以网签为准还是贷款申请为准?
答:相关政策均自2018年9月17日起施行,此前已网签的,按原规定执行。这一规定主要针对市管公积金,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北京铁路分中心,可参照本通知执行,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问:缴存年限满12年就一定能贷款120万吗?
答:120万只是最高额度。实际获批的贷款额度还与月缴存额、最高贷款成数、月还款额占月收入比例等情况有关。
问:已购外地房、并办理过首次提取的,还能否提取公积金?
答:新规要求,在户籍所在地或者所在地的省会城市购房,才可以办理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此外,记者也了解到,如果已经购买了外地房、并办理过首次提取的,将按照原政策正常提取。
问:城六区户籍职工缴存年限未达到12年,能否享受“额度上浮政策”?
答:可根据城六区户籍缴存职工实际缴存年限计算的可贷款额度基础上上浮10万元或20万元,但最终的贷款额度还不应超过按政策规定的缴存职工月均还款额不超过其月收入占比控制标准计算的贷款额度。
问:“额度上浮政策”是否适用于已结婚职工。
答:依情况而定。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户籍在城六区,另一方户籍在城六区以外,购买城六区以外住房则不享受上浮;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户籍在东西城区,另一方户籍在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购买城六区以外住房,享受上浮10万;如果夫妻双方户籍均在东西城区,购买城六区以外住房,享受上浮20万;如果单身购买城六区以外住房,东西城户籍职工享受上浮20万,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户籍职工享受上浮10万。
(经济日报 记者:杨学聪 责编:徐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