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色金融新闻网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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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您是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还是在职职工
失业保险关系的转移尤为重要
因为它会影响到你申领失业保险金的待遇
下面就给大家科普一下
参保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迁移证明
一、事项名称
参保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迁移证明打印
二、办理依据
1、《社会保险法》(2011年7月1日施行);
2、《失业保险条例》(1998年12月国务院令第258号);
3、《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2000年10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
4、《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2003年8月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61号)。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市政务服务中心(张店区西四路119号)一楼社会保障服务区,“就业社保”窗口。
四、办理条件
参保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迁移证明打印
五、申请材料
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港澳台人员可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六、基本流程
1、前台柜员受理申请人转迁证明打印申请;
2、前台柜员通过智慧人社系统核定其失业保险缴费情况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情况;
3、办理转迁证明手续。前台柜员根据查询情况计算缴费月数,填写参保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单并打印转迁证明,盖章后交申请人。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九、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市政务服务中心(张店区西四路119号)一楼社会保障服务区,“就业社保”窗口。
电话咨询:0533-3182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