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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 者 王新蕾
通讯员 吴晓利 报道
本报济南讯 8月31日,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监局、山东保监局共同举行山东省2018年“金融知识普及月金融知识进万家”暨“提升金融素养争做金融好网民”活动媒体吹风会,正式启动金融知识普及月活动。
“社会公众对金融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迫切需要各金融部门进一步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增强金融消费者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金融知识普及教育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程,需要各相关部门协力构建长效机制,稳步提升消费者金融素养,持续开展集中性教育活动是加强金融知识普及的重要方式。”会上,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副行长庞贞燕介绍了金融知识宣传普及活动的总体情况,指出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关乎国家金融安全,是社会经济发展、深化金融改革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
据了解,此次活动由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监局、山东保监局、省委网信办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国家网信办有关工作要求统一部署开展,旨在持续推动金融消费者教育和金融知识普及工作,引导广大金融消费者弘扬金融正能量,提高社会公众防范风险和正确使用金融服务的意识。
活动针对不同人群金融知识的薄弱环节和金融需求,尤其是低净值人群和广大网民,提供获取金融知识的途径和防范风险的技能,引导消费者合理选择金融产品和服务、自觉抵制网上金融谣言和金融负能量,共建清朗网络空间,使金融的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此次活动内容包括六个方面,一是充分发挥各金融新媒体平台的作用,与“中国好网民”互动平台形成联动,开展网络金融宣传活动,汇聚网上金融正能量;二是开展金融素养教育,明确金融知识普及的重点区域和重点群体,广泛发动各分支机构、金融机构和主流网站,重视低净值人群的金融素养教育,组织广大青年志愿者通过“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等开展线下金融知识普及活动;三是开展保险知识普及教育和风险提示,提高社会公众特别是小微企业、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运用保险管理风险的意识,并针对保险消费者反映集中、社会关注度高的保险热点、焦点、疑点问题,通过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及时提示风险,提高保险消费者风险识别和自我保护能力;四是开展“争做金融好网民”行动,探索制订“金融好网民”行为指南,发布“金融好网民”倡议,传播“金融好网民”理念,开展“金融好网民”典型案例征集,做好线上线下分享展示;五是引导学生远离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增强其对有害网络借贷业务的甄别和抵制能力,利用校园网站、微信平台、校园广播等多种渠道向学生推送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典型案例;六是提升防范非法金融活动的能力,宣传重点是普及非法金融活动的基本特征、常见手法、社会危害及救济途径以及金融广告的基本知识、常见的非法金融广告行为、识别方法等。
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监局、山东保监局结合山东省实际情况制订细化了活动方案,其中,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将重点开展金融专题类公益广告作品征集评选展播、组织开展“金融知识惠万村”“送国债下乡”“打击非法网络炒汇宣传月”“反假货币宣传月”“展业自律、规范经营、服务大众、携手同行”外汇宣传以及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等活动。
山东银监局将今年宣传活动的主题与辖区银行业消费者信访投诉以及媒体舆情反映的问题相结合,为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统一设计了7张主题鲜明的宣传折页模版,内容分别为保持理性投资、规范申请和使用贷款、抵制“校园贷”、识别非法金融广告、珍爱信用记录、支付结算基础知识、反假货币等,以提升社会公众辨识和防范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能力。同时,鼓励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制作、准备丰富、多样的宣传物料,发挥营业网点的宣传主阵地作用,分类开展户外宣传活动,并善于用好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介、新途径。
山东保监局保险业将围绕主题,突出保险特色,结合“诚信保险,保障美好生活”等活动口号,重点普及保险保障功能、诚信保险、保险消费纠纷解决途径等内容,帮助社会公众特别是贫困人口、在校学生、老年人等重点群体,提高保险意识和运用保险分散风险的能力,同时,运用线上资源,借助数字手段,强化与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并通过保险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等活动方式,因地制宜开展各类消费者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