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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杜文育 通讯员 沈丹阳 王 强 张艺潇
信用卡套现指通过刷信用卡套取出现金,并支付手续费,享受免息且没有真实的交易。这种牟利行为是违法的,而许昌一男子利用这种手段,在两年多时间里为他人套现867万余元,5月31日,魏都区人民法院对外公布判决结果:以非法经营罪判处侯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5万元。
据了解,2015年以来,侯某伙同靳某(另案处理)预谋后,由靳某利用他人身份证和银行卡信息办理多台虚拟商户的POS机,侯某用这些POS机多次采用虚构交易方式为他人套取现金,并从中抽取手续费。
截至案发,侯某用共套取现金867万余元。2017年4月,侯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犯罪被警方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侯某伙同他人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虚构交易套取现金,情节特别严重,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故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大河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