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色金融新闻网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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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广西柳州市纪委获悉,柳州市社保局征缴窗口一名职工上班时间上网炒股,被网民发现并发上网,柳州市纪委责成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查处理。经调查核实,一名聘用人员被解除劳动关系,相关人员被处分。(新华网 2016年7月6日)
后期经查实,柳州市社保局上班炒股工作人员李航为聘用人员,两次在上班期间通过违规自带的无线网卡使用办公电脑连接互联网进行股票查询。此类行为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给办事群众造成困扰,也损害了单位形象,丢失了公信力。但两次上班炒股为何没听到单位相关人员制止和劝导过,为何聘用人员出现此行为就会直接被辞职,换做正式公职人员会被辞职吗?如真有这么严,我相信没谁敢触碰此红线。
以前曾报道过某市纪委监察局发出的通报,对该市28名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存在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予以曝光。其中就有炒股的,还有玩游戏、看电影、上网购物的应有尽有,最后的处罚是28名违纪人员均被要求上交了书面检查,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问责处理。如此的惩罚对他们可能不痛不痒,难以避免他们不会再次违反,但直接开除这28人的公职,想必又有人会站出来会说小题大做,处理过严。
长期以来,单位管理工作人员上班做与工作无关的的行为就没有一个准确的规定,有的松有的紧,甚至有些领导干部一样在做。要想解决此类问题,就要从根源上解决,对此类行为就要名为规定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不论正式工与临聘人员都要同等对待,出现此类违规行为,就要严厉惩罚,让其远离“高压线”,也不能一棒子打死,孰能无过呢?(文/胡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