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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圳惠程”)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坏账核销的主要概况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拟对截止2017年12月31日长期挂账、催收无结果的部分应收账款进行清理,并予以核销。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9笔,账面原值共709,039.00元。
本次申请核销的坏账形成的主要原因是:账龄逾期5年以上或客户公司已注销,已实质形成坏账损失。公司经多种渠道催收,但目前该部分款项仍然催收无果,确实无法回收,因此对上述款项予以核销,但公司对上述的应收账款仍将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
二、公司对追讨欠款的后续相关工作
公司对本次所有核销明细建立备查账目,保留以后可能用以追索的资料,继续落实责任人随时跟踪,一旦发现对方有偿债能力将立即追索。
三、本次坏账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账面原值合计709,039.00元。截至2016年末,公司已累计计提坏账准备532,607.00元。故本次坏账核销对公司2017年度净利润及其他财务指标无重大影响。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真实地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对本次坏账核销的独立意见
本次坏账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不会对2017年度净利润及其他财务指标构成重大影响,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坏账核销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坏账核销。
五、监事会对本次坏账核销的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坏账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财务的真实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