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金融新闻网
您的位置:百色金融新闻网 > 经济新闻 > 融资性金融机构_互联网金融信贷

融资性金融机构_互联网金融信贷

作者:百色金融新闻网日期:

返回目录:经济新闻

互联网金融公司的商业实质探析之助贷机构

“助贷机构”并没有一个专门的定义,这个词也是从去年开始渐渐的流行。字面上理解就是,帮助金融机构提供贷款服务的机构,平台通过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输出风控、获客、授信审查、贷后管理等环节的技术支持,并收取相应的消费金融贷款撮合服务费。和正规金融机构合作,专业性和规范性要求更高,那“助贷机构”是否是真正意义上的科技公司呢?其商业实质和P2P机构有差异么?

先说结论:“助贷机构”依旧是通过自身的信用能力在赚钱,现阶段的“助贷机构”和P2P机构一样,是信用中介而非信息中介。盈利模式也几乎一样,略有不同的是,“助贷机构”由于和持牌金融机构合作,不存在资金池和流动性管理问题,着重要关注其盈利能力。只有当银行业金融机构独立风控能力建立起来,“助贷机构”才有可能变成真正的信息中介。

个人合格投资者可以通过购买信托产品、银行理财等间接投资于这类“助贷机构”的资产。

一、“助贷机构”和P2P机构的业务流程差异

P2P平台可以理解为C2C模式,助贷机构可以理解为C2B模式,所以从业务流程上来看,助贷机构在获取借款客户和风控上与P2P机构是一样的,仅仅是资金来源端不同,一个是来自个人资金,一个是来自机构资金。趣店、乐信的招股书披露了其业务流程,他们的资金端都经历了从个人资金逐渐过渡到机构资金的历程,而维信金科从一开始就和机构资金打交道。

机构资金的专业性强,合作难度大,而散户资金相对比较容易获取。和机构资金合作,对于平台企业来说付出的努力更多,需要配合机构的一轮轮尽调。那为什么这些机构依旧选择和机构资金合作?原因很简单,和机构资金合作监管的要求容易满足,不会存在资金池、自融、非法集资等问题,规范性更好。实践中“助贷机构”就不需要像P2P机构一样需要备案。

业务流程上资金来源的不同,是否会从本质上改变“助贷机构”的商业实质呢?先来看下趣店、乐信、维信金科招股书中描述的和机构资金合作的流程。

1、趣店

趣店的资金来源招股书里写得比较复杂,将资金来源分为表内和表外,主要包括通过网络小贷投放的自有资金、信托资金、银行或消金等合作资金、P2P资金等。自有资金和P2P资金的性质不用论述了,主要看信托资金和银行、消金等合作的资金。

(1)银行、消金等机构资金

互联网金融公司的商业实质探析之助贷机构

这部分资金由于不是通过趣店直接放款,所以趣店将其归为表外资金,但事实上趣店承担了这些资金的违约责任。招股书里写得很清楚:和银行合作时如果借款人违约,趣店有责任将违约的全部资金垫付到相关银行;和消费金融公司合作时,趣店要根据历史违约率对消费金融公司进行现金补偿。看上去是不是和银行的表外业务很像?实际都没有出表。

(2)信托资金

互联网金融公司的商业实质探析之助贷机构

同样和信托资金合作,如果信托产品的预期收益率达不到要求,趣店必须进行补足,同时信托产品的所有剩余收益都归趣店,机构资金只分走固定收益。从这段描述也可以看出,信托里的其他机构资金是不承担任何风险的,所有的风险都由趣店承担,所以超额收益也归趣店。现实中“助贷机构”一般通过购买信托次级份额和承担差补责任的形式来履行自己的职责,所以趣店将这部分合作资金归为表内资金也是理所应当了。

2、乐信

乐信的招股书里提到其资金来源主要是集团旗下的P2P平台桔子理财、机构资金直接借贷以及公募市场发行的资产证券化产品。P2P资金的性质不用解释,公募市场发行的资产证券化产品为了保障产品的安全性和流动性,一般情况下会要求发行人认购次级份额,并提供担保措施。主要来看机构资金直接借贷模式。

互联网金融公司的商业实质探析之助贷机构

机构资金直接借贷,乐信招股书里也明确说了:1、如果借款人违约,乐信负有偿还本金和利息的义务,如果借款人早偿,乐信依旧要付给机构投资者足额的利息收益;2、有的机构资金会要求乐信额外提供5%的保证金账户,按月补足;3、如果乐信不能用自有资金或保证金账户资金补足机构资金的收益,机构投资者会结束产品或终止合作。

同时招股书里也提到,监管并不允许公司给个人或机构投资者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目前的做法有可能违反监管相关规定。

3、维信金科

维信金科将资金来源分为四种形式:直接贷款、信托贷款、信用增级贷款撮合及纯贷款撮合。直接贷款即通过集团下的小贷牌照进行放款,使用的一般是公司自有资金。信用增级贷款,名字叫得很拗口,其实就是银行和消费金融等机构资金。纯贷款撮合是维信金科17年来开始尝试的模式,在该模式下公司不使用自有资金或不提供贷款担保,目前业务量占比非常小。

(1)信托资金合作模式

招股书里非常清晰的写明了维信金科通过提供担保和购买次级份额的形式与信托公司合作。信托资金占维信金科的资金来源比重在80%左右,是其最主要的资金来源。

互联网金融公司的商业实质探析之助贷机构

(2)银行、消金等机构合作模式

招股书里也非常清楚的写明了,公司靠提供担保并收取担保费的形式和机构资金进行合作。维信金科可以公开披露其担保结构得益于集团下拥有一家持牌融资担保公司,业务合规性得到保障。

互联网金融公司的商业实质探析之助贷机构

二、“助贷机构”的商业实质

从上述三家公司披露的情况看,和机构资金合作过程中,“助贷机构”都必须对机构资金保本保收益,具体的操作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次级份额、设置保证金,承诺差补,提供担保等形式进行。机构资金在评判是否和这些“助贷机构”合作,以及合作规模大小时,主要就是评估其承担风险的能力,可以理解为银行为企业客户融资时进行授信评估的过程。所以“助贷机构”仍旧是信用中介。

2017年12月1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下发《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141号文),正式提到了“助贷”这个词,并规范了金融机构和“助贷机构”合作的要求。其中也提到了关于“助贷机构”提供增信服务的禁止性条款。

“三、加大力度,进一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现金贷”业务

。。。。。。

(三)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信托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开展贷款业务的,不得将授信审查、风险控制等核心业务外包。“助贷”业务应当回归本源,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接受无担保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提供增信服务以及兜底承诺等变相增信服务,应要求并保证第三方合作机构不得向借款人收取息费。

。。。。。”

上述这段话,用大白话说出来就是要求银行等金融机构和“助贷机构”合作过程中必须要有风险定价能力,独立判断承担风险,而不能接受“助贷机构”提供的各种增信措施。“助贷机构”只能做提供贷款撮合服务的信息中介,和对P2P的要求是一样的。

放贷明明就是银行等主流金融机构的主业,为什么监管要拼命的强调不能将其风控能力外包呢?这是因为互联网公司服务的客群都是过去银行这些金主不屑于去接触的客群,对于银行来说花同样的人力物力,给央企这种大企业放贷,效率是更高的,如果同样的人力物力投入到小微客户上,收益可能都不能覆盖运营成本。为什么国家要大力鼓励银行扶持小微企业,也是因为对银行来说这是一个性价比不高的业务,才需要政策鼓励。

而由于互联网技术的兴起,使得服务小微客户的效率提升了,运营成本下降了,过去几年这个领域吸引了大量资本涌入,催生了一批互联网金融公司。但资金永远是互金企业的痛点,他们没有合法吸储的权利,扩大规模必须要有钱,使用散户资金,一直在规范性的边缘游走,业务的稳定性会受到影响。比如之前监管对P2P要求,取得备案前必须双降,降低存量业务规模,降低不合规业务规模,而目前没有一家P2P机构真正通过备案。所以只有和银行等具有稳定资金来源的金融机构合作才是长远解决资金问题之道。银行也开心,之前的小散不赚钱业务,被互金企业汇集起来批发给他,银行也增加了一项业务收入来源,而且利润空间还很丰厚。为了更简单快速的赚钱,银行基本不用改变原有的风控模式,只需要判断合作的互金企业的信用能力,是否可以给与授信额度即可。这也是这两年助贷业务疯狂发展的原因。

但这并不是监管乐意看到的,因为无论是“助贷机构”还是P2P机构,互联网金融都是披着互联网的外衣,干着金融的活,但又不受监管资本金、拨备等的约束,风险不可控。不过监管部门也很聪明,知道无论传统金融机构还是互联网金融机构,资金永远是命门,所以只要控制好这个命门就可以。对于“助贷机构”,严控和其合作的持牌金融机构,要求其建立独立风控能力,独立判断风险,而对于“P2P”机构,严打资金池、自融、非法集资。在这样的背景下,互联网技术再怎么折腾,也翻不了天,毕竟影响范围有限。

三、“助贷机构”的盈利模式

上面讨论了“助贷机构”的商业实质还是信用机构,所以其盈利结构和P2P机构完全一样,营业利润为能向借款人收取的所有现金流扣除本金、扣除机构资金的利息、扣除坏账以及公司的业务运营的相关费用。稍有不同的是,“助贷机构”和持牌金融机构合作,不存在资金池、期限错配问题,而机构资金又很理性。根据之前引用的乐信的招股书内容也可以看出,如果“助贷机构”不能及时补足机构资金的收益,机构资金不再合作新增业务,但不影响存续业务。而对于P2P机构,如果出现个人投资者收益不能满足,可能会引发投资人集中赎回,即使绝大部分借款人并没有违约,也会因为大规模的资金撤回导致P2P平台倒闭。这就是所谓的“挤兑”,也就是流动性风险最直接的体现,当然很多P2P机构为了控制流动性风险,推出了很多定期产品,但对于个人投资者而言,是更偏好期限短、流动性好的短期产品的。所以总体来说,和P2P机构比,“助贷机构”的经营风险相对较小,更多的是关注其盈利能力。

四、“助贷机构”和银行等金融机构关系分析

对于银行来说,放贷是其老本行,互联网风控能力的建立其实不难,难的是改变银行内部的体制和流程。然而在金融业去杠杆强监管的背景下,银行很多业务都不能做了,也只能老老实实的回到自己的主业上,小微零售贷款业务反而变成了香馍馍。现实中,很多银行都在招兵买马,建立自己的互联网风控团队。一旦银行风险定价能力真正建立起来,能独立评估和承担风险了,“助贷机构”的角色将如何转变?

初步可以推断,只有在银行业金融机构真正具备风险定价能力后,“助贷机构”才有可能变成真正的信息中介。彼时,“助贷机构”和银行等金融机构会形成竞合关系,流量充裕的“助贷机构”会在流量端与银行等机构继续合作,而自身也需要买流量的“助贷机构”,在资金端毫无优势的情况下,只能在某个垂直领域和银行比拼风控能力了。

下篇预告:这几篇商业本质讨论的文章,目的都是想为互金企业估值的探讨做铺垫,下篇开始会渐渐切入主题,分析影响互金企业盈利能力的几个指标及变化趋势。

相关文章:1、从互联网金融公司的商业模式看P2P的投资风险

2、互联网金融公司的商业实质探析之P2P平台(一)

3、互联网金融公司的商业实质探析之P2P平台(二)

Elexandra的探索空间会从坚持从专业的角度聊聊中产家庭理财、投资、消费的话题,欢迎关注!

相关的话题结合自己工作或生活中的思考整理记录,文章内容遵从我任职公司的监管规定,但不代表公司任何观点,也不构成投资建议。

相关阅读

  • 融资性金融机构_互联网金融信贷

  • 百色金融新闻网经济新闻
  • “助贷机构”并没有一个专门的定义,这个词也是从去年开始渐渐的流行。字面上理解就是,帮助金融机构提供贷款服务的机构,平台通过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输出风控、获客、授信审查
  • 合肥二手房房贷利率_合肥一手房贷款利率

  • 百色金融新闻网经济新闻
  • 合肥二手房成交正面临巨大的压力! 本站摸底18家银行得知, 12家银行不做二手房贷款 ,有银行表态: 着急放款的不接单,客户催得紧会退单! ▲(备注:该表统计的各大行利率是大致
关键词不能为空

经济新闻_金融新闻_财经要闻_理财投资_理财保险_百色金融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