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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公积金系数下调了。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关于下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的通知》(下称《通知》),这也是自2017年以来东莞首次下调流动性调节系数。根据东莞市公积金的计算公式,流动性调节系数下调,意味着可贷款金额会对应减少。
根据公积金的计算方式,在同样的条件下流动性调节系数下调,东莞购房者可贷款额度将会下降。
《通知》称,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自今年1月发生变化且个贷率已连续3个月(1月为61.50%、2月为62.06%、3月为63.47%)保持在同一区间(60%≤个贷率≤70%),根据《关于按月公布住房公积金个贷率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积金通〔2015〕5号)的规定,今年5月起执行相应的流动性调节系数,由现行1.4下调为1.3。
据介绍,东莞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东莞市职工个人最高可贷额度Y=个人公积金帐户余额B×(缴存时间系数T+收入调节系数I)×流性调节系数L。当资金流动性发生变化且个贷率连续3个月保持在同一区间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并于公布之日次月起执行相应的流动性调节系数。
借款人可贷额度套用的流动性调节系数,以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系统递交贷款申请登记时所对应的流动性调节系数为准。
【记者】龚名扬
【作者】 龚名扬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南方号~东莞市~东莞楼市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