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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成立于1999年12月,是国家开发银行在内蒙古自治区境内唯一的分支机构。分行党委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的战略思想,坚持“抓好党建、办好银行、支持发展”的办行理念,重点支持自治区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重大项目建设,积极支持“三农”、中小企业、生源地助学贷款、保障性住房等民生和社会事业发展,派驻蒙古、土耳其(负责土耳其、阿塞拜疆、格鲁吉亚和亚美尼亚4国业务)2个国别工作组,大力支持企业开展对外投融资合作。截至2015年三季度末,内蒙古分行管理资产余额达2770亿元,其中表内贷款余额2224亿元,实现拨备前人均利润2389万元,是自治区业内第一大行。
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2016年拟招聘国内外重点高校应届毕业生若干名。使用过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内蒙古分行
一、专业要求
经济类、金融类、财务类、工程类等相关专业。
二、学历及其他要求
(一)学历
国家统招的全日制应届硕士研究生(2016年7月前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国外重点院校应届硕士研究生(2016年5月前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及留学回国证明);使用过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者可放宽至本科学历(国家统招全日制应届本科生,2016年7月前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并请在网上报名时在“其他语言情况”栏备注“使用过开发银行助学贷款”)。
(二)外语水平
具有较高的英语听、说、读、写水平,通过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
三、注意事项
本次招考包括国家开发银行总行、37家分行及3家控股子公司。报名时间为2015年11月2日-11月20日,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详情请登陆我行门户网站(https://www.cdb.com.cn)。
(一)请于网络报名结束前(以邮戳为准)按如下顺序装订、邮寄纸质简历,如无纸质简历视为放弃报名。
1. 个人详细简历(如使用过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请在简历首页右上角标注“使用过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字样);
2. 身份证复印件;
3. 学校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如有);
4. 本科、研究生学历证书复印件;
5. 学士、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6. 本科、研究生学校确认成绩单复印件;
7.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8. 使用过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的证明材料(如有);
9. 获奖证书及其他材料复印件;
10. 近期6寸生活照一张(照片背后注明姓名、学校)。
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敕勒川大街16号东方君座A座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人事处,邮编010098,请在信封右上角标明“应届应聘”字样。
(二)所有应聘材料代为保密,恕不退还。谢绝来电、来访。
(来源:中公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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