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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广州3月9日电 (记者 魏蒙)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9日披露,在胡姓澳门女子所持龙卡通银行卡遇伪卡被盗刷347万元的案件中,因该卡发卡行未能就其“持卡人未妥善保管密码”的主张提供举证证明,故一、二审均判该卡发卡行全额赔偿持卡人的损失。
9年前,胡女士在该卡发卡行的珠海迎宾支行申请办理了一张龙卡通(借记卡)。她申请开通了短信提醒功能并设置了交易密码。2014年9月11日,在天津市武清区一家办公用品经营部,从当日零时53分起至零时59分发生了5笔“消费交易”,跨行发生的总金额为人民币347万元。
当日13时49分,她赶到珠海市公安局拱北派出所报了案,并陈述称其本人及其借记卡均在珠海市内。目前,该案仍在侦查中。
负责该案一审的珠海市横琴法院认为,涉案银行卡账户短时间内在异地跨行发生5笔交易,而当时胡女士及其借记卡均未离开珠海市,可确信他人利用伪造的银行卡进行交易具有高度的可能性,故认定涉案资金交易属于伪卡交易。
在一、二审中,该卡发卡行的珠海迎宾支行均在抗辩中称,该卡持卡人对泄露交易密码存在过错。“但其并未提供证据证明该卡持卡人未妥善保管银行卡而导致该卡内的数据信息被窃取使用。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担任该案二审审判长的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郑伟民说。
【延伸阅读】女子挂失被盗银行卡 正好遇小偷在盗刷
(网络图片)
华商报汉中讯 坐公交车时钱包被偷,去银行挂失时竟遇到了正在盗刷她银行卡的小偷。3月1日上午9时许,在汉中市汉台区做生意的叶女士坐22路公交车时钱包被盗。包里有1000元现金,多张银行卡,让叶女士焦急的是,因为怕忘密码,她在每张银行卡的卡套内塞了一张写着密码的纸条。
叶女士赶到兴汉路邮政储蓄银行准备挂失银行卡时,一个准备在ATM机上取钱的男子引起了她的注意,她发现男子拿的银行卡就是她被盗的卡,赶紧上前一把抓住男子。男子很害怕,从身上取出10000元给叶女士,示意放他一马,叶女士报了警。
经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东关派出所调查,嫌疑人岳某是聋哑人,南郑县人。民警在聋哑学校教师的协助下对其进行了讯问。岳某交代了伙同另一嫌疑人在公交车上盗窃钱包的经过。两人得手后,他拿着银行卡取款,没想到会巧遇受害人。
目前,岳某已被刑拘,另一名嫌疑人已被上网追逃,案件仍在侦办中。
(2016-03-04 06:41:00)
中新网武汉2月24日电 (李鹏程 徐金波)驾校毕业学员借教教练使用支付宝之机,暗中记下其支付宝密码,趁其不备分4次到转到自己的支付宝中,后畏罪潜逃到天津。教练则暗中获悉其春节前将回老家过年,在腊月28通过导航找到盗刷自己的支付宝的学员。24日,武汉市江夏警方称,该男子陈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刑拘。
2015年11月16日晚6时,武汉市江夏区公安分局藏龙岛派出所接一驾校教练报警称:一刚毕业学员借教其使用支付宝之机将其卡中4万元现金转走。
警方经过了解,嫌疑人陈某,25岁,初中文化,湖北通城人,与27岁的教练徐某学车期间关系甚笃,刚拿驾照不久。当天上午陈某闲来无事找教练徐某叙旧,在车上聊天时,徐某说刚换了一部智能手机,听说支付宝转账很方便,想让陈某教自己支付宝的操作使用,陈某遂在车上热心教徐某,暗中记下了徐某的支付宝密码。
趁徐某在车上教其他学员练车之机,陈某当天分四次向自己卡中暗中转账共计4万元,将手机还给教练后离去。晚上徐某购物时发现自己银行卡中的4万元不翼而飞,怀疑是陈某所为,但拔打对方电话关机,发短信不回,遂报警。
由于陈某没回通城老家,再加上手机关机,民警几次远赴其家中抓捕未果。
2月6日晚(腊月28),教练徐某突然将陈某带到派出所。原来,徐某银行卡被盗刷后十分恼火,暗中通过与陈某要好的老乡打听到其逃到天津藏匿,获悉其春节前将回老家过年,遂通过其学车报名时留下身份信息和家庭住址,约上二名好友,通过车载导航,于当天上午找到陈某家中,将正在家中睡觉的陈某控制并带到派出所。
陈某坦言,骗得教练4万元后,心中一直十分忐忑,一直想投案自首,不料一次开朋友车时,由于分心走神出了交通事故,赔了3.4万元后,剩下的6000元被其吃喝花销。(完)
【延伸阅读】女子信用卡捆绑Apple Pay失败 遭盗刷上万元
王小姐接到数条信用卡消费短信。 /晨报记者 张佳琪
昨天凌晨时分,王小姐被一个北京的电话吵醒,接通电话后对方称是某银行信用卡的客服,并称发现她的信用卡有使用异常。“三更半夜接到这种电话,我猜是个诈骗电话。”王小姐略带气愤地挂断了电话。
早上醒来后,翻看到手机里有多条信用卡被消费的信息,她才意识到,原来自己的信用卡真被盗刷了。粗略一算,总共被盗刷7笔,损失美金近1862元,人民币1054元。卡就在自己身边,为何会被别人异地盗刷?王小姐猜测,这可能跟她两天前进行Apple Pay 绑定有关。业内人士表示,这可能就是一次普通的盗刷行为,王小姐的手机或使用网络前就被植入了病毒,从而相关信息被盗。目前,王小姐及银行方均已报警。
半小时被盗刷7次
上周五,在看到了 Apple Pay的信息后,王小姐与小伙伴进行了尝试绑定。虽说整个过程并不复杂,而且网上提供的流程很清楚,但在尝试了几次后,在最后一步上均失败。“我有朋友绑定成功的,所以我才连着试了几次,不过都不行。”王小姐说,她也知道Apple
Pay目前在国内的使用范围有限,所以她选的是一张平常不在国内使用的外币信用卡。“我想有可能是这两天捆绑的人多,系统跟不上造成的不成功,也没在意。”
20日下午4点左右,王小姐的手机收到了一条该用信卡消费了1元的短信,但紧接着该条消费又马上被撤消。“当时我对这笔消费也是没在意,因为对方又撤消了,我也没搞清楚是什么原因。但事后我才知道,这可能是对方在用我的信用卡来进行AppleID关联。”
直到当天凌晨零点32分,王小姐的手机在半个小时左右接到了7条消费短信。“当时我是睡着了,所以没在第一时间看到短信,在凌晨一点多的时候,银行的工作人员就来电询问过,我看电话号码是外地的,还以为是诈骗电话就挂断了电话,我是在7点起床后才发现卡被盗刷的情况。”
根据王小姐提供的消费短信内容,记者注意到,从凌晨的零点32分至1点13分,约40分钟的时间里,对方共计刷卡消费了7次,合计美金1862元,人民币1054元。
封卡后依然收到短信
王小姐在意识到信用卡被盗刷后,马上致电银行,客服在查询后告知她,在凌晨1点半左右,工作人员注意到了她信用卡使用异常后,就已电话通知她,并做了临时封卡处理。随后,王小姐在客服的指导下,到家里附近的ATM机上使用了该信用卡,以此证明信用卡就在王小姐的身边。
王小姐说:“身边朋友被盗刷的事情有过,但没想到自己也会碰上,卡在我身边,别人盗刷了,是银行方自身存在安全问题,钱总归要还给我。”对此银行方则表示,将进一步调查核实,3个工作日内会给处理意见。同时,王小姐也向警方进行了报警备案。
让王小姐更气愤的是,在上午9点38分及下午2点50分,信用卡又先后被两次“使用”。一次为取现100元人民币,一次为消费2美元,但两次交易均因为信用卡已被封停而失败。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到该银行。工作人员在核对了王小姐的信用卡信息后表示,王小姐的信用卡确实存在使用异常,初步调查情况是,对方使用了王小姐的卡多次在苹果商店进行在线消费。王小姐的密码是否是在捆绑ApplePay的过程中被盗还需进一步调查核实。但工作人员表示,最大的可能是王小姐的手机或平时使用的无线网络被植入了病毒,从而导致密码被盗。工作人员建议,大家在使用手机的过程中,也需要跟电脑一样,经常杀杀毒;另外对于多张银行及信用卡不要使用相同的密码。
(2016-02-23 06:46:00)
【延伸阅读】男子信用卡从未用被盗刷 银行:个人信息遭泄露
一张开通1年但从未发生过任何交易、登陆过任何平台的信用卡竟然被神秘盗刷,持卡人周先生百思不解,银行迟迟不给出原因也令他忧心忡忡,责任由谁来担?
信用卡遭离奇盗刷
为了交违章罚款专门办的工行“牡丹畅通卡”在春节前让持卡人周先生“心塞”:“我的信用卡办了一年了,从来没有使用过,上个月14号突然收到银行短信让我还款。”周先生一边感到莫名其妙,一边联系银行查询,结果是上月6日和8日凌晨,他的信用卡在支付宝平台上进行了4次交易,总金额为499.21元,支付宝客服经查询发现,购买的商品为某网游点卡,属于虚拟货币交易,无法终止或申请售后。同时周先生还发现,其银行账户下还追加了一个170开头的地属河北的手机号码:“没有通过本人手机,也能添加联系号码?”
周先生表示,一张从来没有刷过、也没有绑定过任何交易平台、好端端放在家里的信用卡也能被盗刷,不由让人担心银行的系统安全问题。同时,他说工商银行的答复始终是:“客服一直说在调查,一定给出明确答复,但半个多月了,一直没能回复我盗刷原因、解决方案,难道是金额太小所以不受重视?眼看还款日要到了,这钱我究竟该不该还?”
工行:个人信息可能泄露
记者电话联系了工商银行客户服务部的负责人程先生,他首先否定了银行内部存在的安全风险:”我们银行的安全系统一直走在行业最前端,用户可以绝对放心。”同时他指出,用户遭盗刷最大的可能性还是个人信息遭泄露。
“一般还是因为用户在电脑或手机上点击诈骗链接输入了个人身份信息,上海最近也发生了多起用户因参加积分兑换等活动而遭遇到的欺诈盗刷行为,个人卡号或身份证号被非法分子获得,而密码又与常用密码一致或过于简单。只要是用户以正确的账户和密码登陆,银行即认定为本人发生的交易,毕竟我们只承担一个交易介质的功能。”
据周先生回忆,他的信用卡取回后没有进行过更改,可能还保持着初始密码,从未在电脑或手机客户端上登陆过,也没有在任何网站输入过自己的信息,这样也能中招?对此程先生表示,信息泄露有潜伏期:“并不是今天点了一个链接,明天就被盗,潜伏期一般有数月之长。”
针对周先生最关心的账户内未经通知即追加手机号,程先生表示,应该是不法分子利用泄露的个人信息注册了电子银行,才能实现手机添加,建议用户今后还是通过口令卡、密码器或U盾对个人财产进行保护。
律师:建议还款后冻结账户
现在摆在周先生面前的一个问题是:还款吧,实在想不通;不还吧,又担心自己的个人信用受损。对此,上海法律援助热线的律师建议,这次事件金额不高,还是先还较好:“延迟还款除了要缴纳滞纳金,留下不良记录也不利于今后出国、贷款等,银行在其中也应该承担一部分责任,建议用户还款后等待银行处理结果,必要时可以联系上海银监会介入协调。还款时记得冻结账户,以避免进一步损失。”
周先生拨打了银监局投诉热线,被告知工行信用卡投诉需联系位于北京的银监局总局,而官网公示的电话一直无法打通。
(2016-02-07 06:39:59)
中新网呼和浩特12月31日电 (张林虎 嵇荣荣)胜诉!等待了4个多月后,呼和浩特的郭志忠终于拿到了法院的判决书。
手机卡、银行卡、身份证都在身上,卡里的钱却不翼而飞。说起4个月前的遭遇,郭志忠气不打一处来。“这几个月我每天往返于银行、公安局、法院,还得和讨债人解释,好不容易拿到了判决书,可钱还是拿不到手。”31日,郭志忠如是介绍自己的遭遇。
2011年6月,郭志忠在中国工商银行(下称工行)呼和浩特市明泽支行办理了储蓄存款开户业务,并开通了短信余额变动提醒业务,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以及快捷方式等均未开通。
8月17日上午9时许,郭志忠到工行金色华府支行存款,存入现金4万元,但直到下午3点仍未收到短信提示。“我到工行询问,工作人员建议我再存点钱看看有无短信,于是我再次存入39950元。”郭志忠说,他等了半小时后仍没有短信,担心手机欠费,他又绑定了另外一部手机,但还是没收到提示短信。工作人员称可能是网络故障,让他回家等待。
18日早上,郭志忠收到了消费短信:网银支出99.50元,余额70371.20元。“以前我卡里有5万多,加上昨天存的,应该有13万多,现在却只有7万元。”慌了神的郭志忠赶快来到银行,发现被盗取近六万元。
郭志忠赶紧将银行卡挂失并报警。民警告诉他责任在银行,让银行来报案。郭志忠首先来到开户行明泽支行,得到的答复是“在哪儿存款,去哪儿要钱。”郭志忠又来到金色华府支行,可得到的答复让他更为恼怒。
“银行负责人说出门后概不负责。”郭志忠说,万般无奈下,他坐在银行大厅不走,这一做法一度惊动了派出所。然而,当民警了解情况后,也离开了银行。“银行看我赖着不走,答应第二天和我去报案。”
大约一周后,郭志忠接到了工行电话,让他去营业网点配合银行联系第三方支付平台客户服务中心。然而,因为刷卡已超过5个工作日,款已被转走,拦截失败。对此,郭志忠称,如果支行能够及时和上级银行反映,或许可以从第三方支付平台拦截被盗刷款项。
郭志忠告诉记者,当他来到工行内蒙古分行营业部讨要说法时,办公室主任石文平告诉他,必须走诉送程序,银行才能赔付,否则无法下帐。随后,郭志忠一纸诉状将工行告上法庭。
根据新城区法院判决书梳理,2015年8月18日9点28分,郭志忠收到消费支出99.50元的短信提示。10点10分,他到工行金色华府支行进行查证,银行查询结果为郭志忠存入79950元后,近6万元存款“消失”。后银行打出明细表明:郭志忠的账户先后通过网上银行、POS机交易、中间业务后台方式等途径消费支出人民币共计59913元。19日,网上银行退款到郭志忠账户296元,郭志忠被盗刷存款实际损失为59617元。
法院审理认为,在储蓄合同法律关系中,储户将存款存入银行后,资金的所有权即归属于银行,储户享有依储蓄合同向银行主张本息的债权。犯罪分子盗刷现金后,追赃所得资金款所有权应归属于银行,郭志忠依据储蓄存款合同关系向工行营业部主张债权合理。
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行营业部判决之日起10日内赔偿原告郭志忠人民币59617元。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然而,判决书下达近半个月,郭志忠仍未拿到赔偿款。“银行说还要上诉,还得继续等。”
“我的钱存在银行无故丢失,银行不但没有表示歉意,还互相推诿,逃避责任。作为普通老百姓,十几万不是小数目,我真的等不起。”郭志忠说,他卡里的13万元钱是用来还款的,由于被盗刷近6万元,剩下的7万元他一直不敢动。“我为了还款,从9月份开始,我从小额贷款公司贷款20万,每月利息就是8000元,我实在承受不起。”
31日,记者来到工行内蒙古分行营业部,办公室主任石文平表示,一审判决后,银行按照代理律师的意见,向呼和浩特中院提出上诉。“由于案件并没有侦破,无法判定是银行的责任还是储户的责任,只能走法律途径。鉴于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我们让双方律师共同向法院提出申请,将二审时间、判决时间提前,争取短时间内赔付。”
对于此事,中新网将持续关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