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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郭雯
昨日,记者从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了解到,每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时间为7月中旬至9月20日,办理地点为借款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需要申请的同学们可以尽快与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提交资料了。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贷款期限按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最短6年确定;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学生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在3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毕业第四年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及时向县级资助中心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还本宽限期。
市教育局工作人员介绍,今年学生申请“生源地贷款”,由县(市)区教育部门参照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办法认定贷款学生资格,严禁将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资助范围。
从2017年开始,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对本科、专科学生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研究生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助学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据实综合确定。
2016年年底,我市部分县区进行了区划调整,需要贷款的学生今年需要按新区划在相应的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手续。
需要申请的学生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csls.cdb.com.cn完成注册,续贷学生使用原用户名登录,无需重新注册,在线申请后将相关手续提交各单位进行审核和盖章,可与县(市)区资助中心签订借款合同。
学生到高校报到后,高校经办老师在10月10日前登录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电子回执方可生效。贷款将于11月下旬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划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第三方支付平台按照高校回执上的欠缴费用金额将相应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就读学校账户。
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是5116833,需要申请的同学可以咨询相关事项,或直接与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