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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的服务学生,我校2019年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报工作将于2019年8月份开始。暑假期间,每周周二、周四上午9:00—11:00可到学校团委提交材料;暑假开学后,周一至周五皆可提交材料。河北省生源地助学贷款申报的截至日期暂定于2019年10月15日。
注:按照教育部统一要求,从本年度开始,办理生源地贷款,申请表中不再加盖任何公章,只需借款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同时签字确认即可。
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审贷流程
1、审贷学生网上系统注册账号,填写基本信息、申请信息,确认无误后在系统中提交申请;从系统中导出申请表打印(按上级要求不在加盖公章)及其他资料(见提交材料清单)到安新中学资助中心(团委办公室)进行资料审核;
2、我校资助中心审核材料无误后,从系统中进行“通过”处理,将信息从网上推送给当地县联社;并定期将收集的材料送达县联社进行贷款审批;
3、县联社审批通过后,从系统中进行“通过”处理,如果是省外高校,则需要告知学生及时从系统中导出“回执”进行打印,填写盖章后寄回并由家长将回执交至学校资助中心(团委办公室);
4、学校资助中心将省外高校的回执录入网上系统,省内高校由所在高校通过网上系统录入回执信息。
5、县联社与审贷学生签订合同和借据后,将合同信息录入网上系统,确认无误后进行合同生效处理。
6、合同生效,本次贷款结束。
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提交材料清单
01
首次申贷
(1)贷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新生带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老生带学生证及复印件(有照片、入学年月和学制的页面);
(4)登录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网(https://syd.hee.gov.cn)注册、登录系统填写基本信息并网上提交,提交成功后下载打印系统导出的贷款申请表,签字确认(申请表需借款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同时签字确认)。
(5)系统导出的就读高校贷款回执单,并加盖就读高校财务公章或学生处公章。
02
续贷学生
(1)贷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生证及复印件(有照片、入学年月和学制的页面)
(4)登录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网(https://syd.hee.gov.cn)下载打印系统导出的贷款申请表。
(5)系统导出的就读高校贷款回执单,并加盖就读高校财务公章或学生处公章。
注意:以上所需申请材料均需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