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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A股开盘起,上交所经过调整后的收盘交易机制就要正式实施了!
17天征求意见,1个月时间准备
这一次的收盘交易易机制调整,上交所早在今年6月1日就在官网公布了《上交所就收盘交易机制相关规则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通知表示,上交所拟调整收盘交易机制,采用收盘集合竞价方式产生收盘价,并就收盘交易调整相关规则修订。上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收盘集合竞价是国际证券市场收盘价产生的主要方式之一,上交所经过长期认真研究,认为采用收盘集合竞价有助于维护收盘阶段的价格平稳。
图片源自:上交所官方网站
之后,在今年8月6日,上交所在官网正式发布了《上交所调整收盘交易机制 8月20日起实施》的消息,正式确定了新的收盘交易机制以及实施的具体时间。并表示:“为进一步维护收盘阶段的价格平稳,近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交所调整收盘交易机制,实施三分钟收盘集合竞价,并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进行了修订”。
图片源自:上交所官方网站
火山君注意到,上交所同时还在文末附上了5大通知文件,想了解详情的同学们可以点开来仔细阅读。
图片源自:上交所官方网站
实行收盘集合竞价,可申报不可撤单
明天就是8月20日,也就意味着明天午后,经过调整的上交所收盘交易机制就会正式实施了。新的收盘交易机制和相关规则究竟有什么不一样?对我们投资者来说有什么影响?火山君就简单来和大家梳理一番:
首先,与投资者最为密切相关的是:股票实行收盘集合竞价。股票交易的收盘价产生方式调整为通过收盘集合竞价产生。收盘集合竞价的时间为14:57至15:00。收盘集合竞价阶段可以申报,不可撤单。
在此之前,上交所股票的收盘价为当日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的加权平均价,而从明天开始,调整为收盘价由14:57~15:00集合竞价产生。这意味着什么呢?这意味着投资者在过去,可以在14:57~15:00间既可以挂单又可以撤单;但是从明天开始,在14:57~15:00间就只能挂单,不能撤单了。
其次,对证券交易停牌后的复牌时间进行了调整。
当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时,交易所会实施盘中临时停牌,投资者可在临停期间撤销未成交申报。对于根据上交所交易监管相关规定而停牌且当日复牌的证券,其复牌时间做如下调整:如证券停牌时间达到或超过14:57分,则于当日14:57分复牌,此后进入后续交易阶段;对于原先“盘中停牌时间持续至当日14:55”的规定,调整证券停牌时间持续至当日14:57分,并于14:57分复牌,此后进入后续交易阶段。
调整股票上市首日有效申报价格范围
除了上面两点与投资者最为密切相关的收盘交易机制调整之外,此次的调整项目还包括以下两项:
一、关于股票上市首日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调整。
为简化价格控制方式,提高投资者申报效率,股票上市首日的价格申报范围调整如下:
对于新股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阶段的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维持现状不变,即“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格的120%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80%”;连续竞价阶段、收盘集合竞价阶段和开市期间停牌的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统一调整为“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格的144%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64%”(144%为开盘集合竞价有效申报价格范围上限的120%,64%为开盘集合竞价阶段有效申报价格范围下限的80%)。
对于股票的其他3类上市情形,即增发上市、暂停后恢复上市、退市后重新上市,其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阶段的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维持现状不变,即“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前收盘价的900%且不得低于前收盘价的50%”;后续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统一调整为“申报价格不高于最新成交价格的110%且不低于最新成交价格的90%”。
二、关于开市期间停牌的股票接受申报事项的调整
开市期间停牌的股票可接受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实行集合竞价方式一次撮合成交。
上交所表示,将就上述调整组织市场测试,保障收盘交易机制调整的顺利实施。
火山君注意到,一般来讲,收盘集合竞价有助于维护收盘阶段的价格平稳,这也是此次上交所长期认真研究的结果。具体实施起来会有什么样的效果呢?明天下午我们就可以看到第一天的成效了!
本文源自火山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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