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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老汪和老王都是小老板,去年年底资金周转不灵,急需贷款。
朋友给他们介绍了徐某。徐某出了个主意,零首付买车,然后将车抵押,不就拿到贷款了吗?但是,事情根本不是老汪和老王想像的那样,徐某前两天被杭州余杭区检察院批准逮捕,涉嫌诈骗罪。
买了车,车没拿到
还平白无故多了车辆贷款
徐某,32岁,初中文化程度,没有固定工作,经常在朋友圈里发小广告,说自己能办贷款业务。
去年10月,老汪和老王就这样经朋友介绍跟徐某在江苏吴江的一个茶馆见面商谈贷款事宜。徐某说必须先做“零首付”购车,新车提到后再做汽车抵押贷款,汽车抵押贷款一般会是车价的1.5倍或以上。
原本不需要车的老汪和老王回家考虑了两天答复徐某,那就买车再抵押贷款吧。
在徐某的要求下,两人把从银行打印出来的个人征信证明给了徐某。几天后,徐某告知老汪和老王的购车贷款申请已经批下来,但是办理地点在杭州。10月25日,徐某开车带着两人来到了余杭星桥的一家汽车4S店,到了后才知道只有老汪购车贷款申请下来了。
当天,老汪就在4S店选购了一辆价值10.78万元的丰田卡罗拉轿车,并办理了以老汪的名义在一汽汽车金融有限公司贷款人民币5万元的购车贷款手续,而首付款5.78万元由徐某打款给老汪并付给汽车4S店。
当天下午,这辆新车就被提出来并办好了临时牌照。
之后,徐某和老汪等人开着新车回江苏。在回去的路上,徐某提出,因为汽车的首付款是自己付的,要和老汪签订借条和协议,协议的大致内容就是老汪要在一个月内将车子的首付款5万元还给徐某,如果没有如约归还,徐某就有权处置老汪的新车。
考虑到车子已买和自己着急办理贷款,无奈之下,老汪只得签了协议。
之后,徐某称要把车开走去安徽上牌,等上完牌照才能去办理抵押贷款,他就直接车子开走了。
一查,自己的新车
竟然被过户了
回到家后,冷静下来的老汪越想越不对——自己被迫买了车,车没拿到,还平白无故多了车辆贷款,还欠了徐某钱,而所谓的车辆抵押贷款什么时候下来也不知道。
之后,老汪多次联系徐某,徐某推三阻四。老汪说,抵押贷款什么时候能下来,否则我连欠你的首付都还不出。徐某总是说,还在办,等一等。
眼看着一个月欠款期限就要过去了,按照当初跟徐某的协议,如果自己还不出首付,就是默认了徐某有权处置自己的车辆。
就在这个时候,老汪的朋友老王打来电话,说自己在老汪之后也在徐某处办理了“零首付”购车办贷款,但是新车在被徐某开走的没几天已经被过户给了别人。
得知朋友被骗,老汪立即去查了自己的车辆情况,得知自己的新车也已经被过户。
今年2月21日,老汪向余杭公安机关报案。10月24日,徐某被抓获归案。目前,仅仅老汪和老王被骗金额就有十几万元。而老汪联系了在汽车4S店办理汽车贷款的那家汽车金融公司的工作人员,得知除了他之外还有其他人也被骗。
余杭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说,这个案子里的徐某说的“零首付”购车,实质是按揭贷款购车,购车款由首付款和按揭款组成,只不过这个“首付款”由徐某出资垫付,对于汪某等人来说“零首付”。但是,这与商家推出的“零首付”完全不同,商家推出的零首付往往是指分期付款。
最重要的是,按揭贷款购买的车辆是不能再抵押贷款的。所以,对于朋友圈的提供资金贷款小广告一定要当心。
(浙江24小时—钱江晚报首席记者 肖菁 通讯员 余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