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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起,宁波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实行方案将施行,大家常常会有疑问的事项这里都汇总喽!一起看看这篇干货满满的基数调整常见问题解答↓
2019年度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上下限各是多少?
2019年度缴存基数下限2010元、上限27237元,缴存比例下限5%、上限12%。
单位2018年度缴存比例是12%,今年可以调整到10%吗?需要办理什么审批手续?
可以调整到10%。缴存单位在5%—12%范围内可以自主变更缴存比例、自行网上操作,无需办理审批手续。
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如何确定?月缴交额如何计算?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确定后,一个缴存年度内不允许调整。月缴交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得出结果见角、分进元之后)×2。
个人免缴要符合什么条件?如何办理?
按最低工资标准(应发工资低于2010元)领取工资的职工,经职工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准,职工个人可以免缴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但职工所在单位应按照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申请时需提供:
《浙江省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免缴申请表》(一式两联)、职工近三个月工资单。免缴职工10人以上的单位,还须提供个人免缴批量表格(拷入U盘的电子表)。上述表格可在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领取,也可登录宁波建设网(https://zjw.ningbo.gov.cn/)的“表格下载”界面下载。
缴存单位是否可以缓缴住房公积金?
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以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时须提交经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告、缓缴申请报告及《浙江省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申请表》,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
缴存基数调整业务办理截止时间?
基数调整申报后发现错误的,如何更正?
在7月18日前,单位发现基数调整数据申报错误的,可重新申报缴存基数(网上办事大厅也适用),基数调整数据将实时更新。
同一单位内是否可以选择设定多个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同一单位只能选择设定一个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应当一致。
基数调整时,excel表格提示密码保护是什么原因?
基数调整导出文件中只有“新月收入”列和“新手机号”列可以修改。修改完“新月收入”,缴交额等相关数据会根据公式直接计算。如“原手机号”为空的,必须在“新手机号”栏输入职工正确的手机号码。其他项已锁定无法输入信息,您如果在其他项输入信息,会提示密码保护,单位无修改权限。
柜台基数调整要怎么办理?
暂不具备网上申报条件的单位,可到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或服务网点办理申报手续。具体流程如图:
已开通网上业务的单位,基数调整要怎么办理?
已使用网银盾的单位,可通过“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https://gjjwt.nbjs.gov.cn:7001/gjj-wsyyt/),点击“单位注册用户”,输入所在单位的登陆信息,进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具体流程如图:
未开通网上业务的单位,基数调整要怎么办理?
未申领网银盾的单位,可通过“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https://gjjwt.nbjs.gov.cn:7001/gjj-wsyyt/),点击“非单位注册用户”按钮,输入所在单位的登陆信息,进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如经办人信息有误或不全的,由经办人本人携带加盖公章的《单位经办人信息变更表》和身份证至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或服务网点办理信息变更。信息更正后重新登陆,并通过手机验证码验证,即可进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具体流程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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