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色金融新闻网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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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了,正是通信运营商、商超、银行信用卡兑换积分的时候。近日,记者走访城区多家商超、银行及通信运营商,了解到兑换积分的具体规定。
通信运营商
移动:不清零,客户可通过短信兑换话费,85积分兑换1元话费,也可通过短信、网上商城等兑换礼品。
联通、电信:采用3年滚动清零方式,即2013年产生、尚未使用的积分,将于2015年12月31日24时清零,客户可通过短信兑换话费,1000积分兑换10元话费,也可通过营业厅、网上积分商城等兑换礼品。
商超
人民商场:积分有效期为2015年12月31日,市民可持卡到商场4楼兑换。
五堰商场:年底积分不清零,积分兑奖截至12月31日,200积分起兑。
寿康永乐:目前暂不进行年末清零,下一期积分兑换活动时间暂未确定。
新合作:2014年12月26日至2015年12月25日产生的积分,需在2016年1月1日至10日兑换礼品,逾期清零。2015年12月25日后产生积分,记入2016年积分系统。
武商量贩:VIP卡12月31日前如不进行兑换,积分将清零。
银行
中国银行:白金卡积分永久有效,普通信用卡积分以一年为累积期,积分两年有效,每年6月30日将到期积分清零。
农业银行:积分永久有效,可网上在线自助兑换,也可致电客服热线进行兑换。
工商银行:积分有效期最长5年。当年12月31日(含)前采集的积分记为第一年度积分,在第5年的12月30日之前兑换有效。
建设银行:积分在卡片有效期内常年有效(部分卡除外),到期续卡后,积分可累计兑换。
邮政储蓄银行:积分有效期与卡片有效期一致,进入信用卡积分商城自助兑换,也可致电客服热线进行兑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