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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晚报全媒体记者 谢春年
“现在公积金的可贷金额到底是怎么定的?是不是只看公积金余额?”日前,市民陈先生就此提出疑问,他想了解,公积金可贷金额跟个人收入和年龄是否有关?究竟如何计算公积金可贷额度?
记者就此咨询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得到的回复是:根据规定,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借款人家庭的可贷额度,在最高贷款额度内按照个贷率、购建房、家庭收入等方面情况进行测算,取测算结果的最低值。
第一,可贷额度按照借款人夫妻双方在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n倍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长沙个人住房贷款率挂钩。根据2019年发布的个贷率,职工可贷额度为夫妻双方在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2倍。第二,按购建房情况测算可贷额度:借款人家庭首次购买自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购房总价款的80%。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二手房购房总价的认定以契税完税证明记载内容为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原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所剩本金余额。
第三,按借款人家庭收入情况测算可贷额度:借款人的月工资收入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推算确定,配偶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收入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确定。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月还贷本息不得超过家庭月工资收入的50%。借款人当前有其他贷款的,同时纳入月还贷本息测算。
第四,借款人以共有产权房屋(夫妻共有除外)申请贷款时,以借款人所占该房屋产权份额计算最高可贷额度。共有产权的份额按《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上记载的内容为准;尚未出具《不动产权证书》的,按商品房买卖合同上记载的内容为准。共有产权份额没有明确的,按共同共有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