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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心支行、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州市财政局和温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联合制定了《温州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该实施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温州市创业担保贷款进入快车道。
根据《办法》,创业担保贷款分为两类:“一类贷款”是由创业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的贷款;“二类贷款”是指以抵押、质押、保证、信用等其他方式发放的贷款。
其中,“一类贷款”由信保基金承保,个人无需缴纳保费。温州市金融办从温州市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拿出3亿元额度用于温州市创业担保基金,对温州市区范围内经办银行发放“一类贷款”的担保及代偿,并根据信保基金服务区域及融资需求,适时调整创业担保基金规模。3亿元创业担保基金的设立为全市创业担保贷款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后续资金支持。
贷款对象方面,创业担保贷款重点人群从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扩大到毕业10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创业担保贷款企业从小微企业扩大到中小微企业(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
贷款额度方面,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股份占30%以上)最高可贷60万元,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最高可贷500万元。降低门槛方面,除了创业担保贷款不得有其他商业贷款的门槛条件,允许创业者在未清偿其他类贷款的同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办法》规定,创业担保贷款优先用于支持温州信息经济、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制造等七大产业内的创新创业项目,大力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或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
另外,享受全额贴息的企业对象从入驻科技孵化器的小微企业扩大到入驻市级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园、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大学生创业园、星创天地的中小微企业、以及高新技术企业和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
据相关负责人透露,《办法》实施后,创业担保贷款将实行银行集中受理申请,人社部门和信保基金中心并行审核制度,申请者只需跑一次即可办妥。“二类贷款”申请更为简便,由经办银行直接办理即可。
同时整个贷款过程更加透明,人社部门和信保基金网站在网站公示贷款情况,公示无异议后将贷款对象纳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范围。
(责编:张帆、翁迪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