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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出台房屋限购、限贷政策
大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自本月22日起,辽宁省大连市正式实行住房限购、限贷政策。作为中国东北最大的港口城市,大连房价持续上涨。为促进大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大连市政府发布了房屋“限购令”,为楼市“降温”。
大连市实行房产新政 对中心城区住房限购限售
为坚持房地产分类调控,满足首套刚需、支持住房改善,抑制投资投机行为,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保障合理住房需求,规范市场秩序,防止热点区域房价过快上涨,推进大连北部县域房地产去库存,促进区域平衡协调发展,大连市政府下发了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自3月22日起执行。
限购标准
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及高新园区(以下简称限制区域)为防止房价过快上涨,实行住房限制性政策。大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及高新园区(以下简称中心城区)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限制区域的住房。非居民家庭在本市中心城区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限制区域的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中心城区没有住房的,在限制区域可购买1套住房,购房时需提供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因回迁安置、继承、司法判决等方式取得的住房,不在限购范围。
住房公积金贷款有说道
除实行限购政策外,大连市还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通知规定,中心城区单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45万元人民币下调至40万元。同时,调整公积金首付款比例,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温馨提示
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促进大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3月22日起对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及高新区实行住房限制性政策。购买本市限购区域住房前,购房人应持家庭成员身份证、户籍证明的原件等有效证件(证明),到大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窗口申办《购房资格证明》。
对于限购首日扎堆开具《购房资格证明》的情况,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提醒,在购房资格审核中,先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受理,将信息数据现场录入,因此,市民不需要携带复印件,按政策要求准备好各类原件材料即可。信息录入之后,购房者的相关数据分别推送到各审核部门。从递交材料,到出具回执单,每位购房者在窗口办理审核的时间大约在10分钟左右。
目前《购房资格证明》办理时限为3个工作日。符合政策条件的市民可以按需要的时间节点办理,为了进一步方便市民,办理该证明的相关部门正在研究网上申报办法。
大连限购首日 600多位市民办理《购房资格证明》
“二手房住宅(甘井子区除外)申报纳税前,请到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楼开具《购房资格证明》,获得《购房资格证明》后,再到房地产交易市场税务所进行纳税申报。”3月22日是我市限购令执行首日,记者在位于五一广场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看到,醒目位置张贴着这则告示。当日有超过600位市民办理了《购房资格证明》。中心相关负责人提醒市民,不必扎堆办理该证明,未来市民有望网上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