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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宁波银行发布公告称该行资金营运中心已获批筹建后的短短几天后,杭州银行也有所行动了。
11月29日,杭州银行发布公告称,近日,杭州银行收到上海银保监局筹备组《关于同意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营运中心筹建的批复》(沪银保监(筹)复[2018]109号),公司获准在上海筹建资金营运中心,名称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营运中心。
据悉,杭州银行已是年内第七家区域性银行资金运营中心获批,2018年也成为银行资金业务专营机构获批开业数量最多的一年。
根据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规定,中资商业银行申请设立信用卡中心、资金营运中心等分行级专营机构,须最近2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因内部管理问题导致的重大案件;专营业务经营体制改革符合该项业务的发展方向,符合其总行的总体战略和发展规划。
2018年1月13日,中国银监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未经审批设立机构并展业属于违法违规展业。具体情形是指:“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网点,包括异地事业部、业务部、管理部、代表处、办事处、业务中心、客户中心、经营团队等,并从事业务活动;村镇银行跨经营区域发放贷款、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不含转贴现)业务;分支机构或专营机构超法定范围开展业务;超范围授权分支机构开展同业、票据业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