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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时间网讯12月4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和异地贷款相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12月8日起,职工家庭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还将取消异地缴存职工到东莞市申请贷款的户籍限制,职工无需提供本人或配偶为东莞市户籍的证明。
取消异地贷款的户籍限制
据悉,今年8月31日,住建部、央行等多部委联合发出通知称,从9月起,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与二套首付降2成的新政同时发布的,还有全面推行异地贷款方面的新政。
“由于需要层层报批,所以新政刚刚落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通知》,东莞自12月8日起,还将取消异地缴存职工到东莞市申请贷款的户籍限制,职工无需提供本人或配偶为东莞市户籍的证明。
此前,根据《东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在东莞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或在其他城市缴存公积金的东莞市户籍职工,可向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而对于其他城市缴存公积金非东莞户籍职工,要回户籍所在地购房的,则须在当地申请公积金贷款。但各地对该文件的落实情况不一致,申请贷款存在难度。
异地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40%
那么,异地贷款在首付比例、最高额度、年限等方面与本地贷款有何不同?《通知》明确,异地贷款购买首套、第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40%。也就是说,比本地最低的首付款比例2成要高。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异地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仍与本地贷款一致,个人最高贷款5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贷款80万元,根据其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调节系数不同进行计算。此外,异地贷款年限方面与本地贷款年限亦一样,最高年限为20年,缴存满半年的职工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调整后的异地贷款政策试行半年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称,“调整后的异地贷款政策试行半年,此后是否继续执行或再作调整,视试行情况决定”。
值得注意的是,购二套首付降2成新政具体的操作细则尚未发布,如何操作还需要等到12月8日实施后再行发布。在此之前购买二套房首付以及所需资料,仍按旧政策执行。
尽管新政即将落地,但不少业内人士普遍持谨慎态度。合富辉煌市场研究部副总监李兴旺表示,东莞持续放宽公积金贷款政策会激活一部分公积金需求,但由于公积金贷款购房在东莞的成交比例不高,对东莞楼市的影响不会太明显,但这是一个持续的利好,对成交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