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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闻网讯 近日,有市民张先生致电时报记者称其在上海工作,但是想在西宁买套新房。自己在上海一直缴纳公积金,现在想在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该如何办理?需要什么手续?
贷款需回购房地办理
记者随后致电西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据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异地贷款的流程,张先生应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其申请,核实其缴存贷款情况。如果张先生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那么就可以给他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张先生拿着这份证明到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西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异地贷款。这时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西宁)会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上海)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会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上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上海)会对张先生异地贷款的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张先生的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同时张先生所需携带的材料包括,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申请表、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婚姻证明、申请人公积金中心开具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及公积金明细、房价预付款收据、商品房买卖合同。
这里要注意的是,省外缴存职工想在西宁购买首套自住住房,要在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其户籍必须在西宁。此外,必须保证其在省外工作期间,至少一年以上的公积金是正常缴存的。同时,在申请公积金的最近六个月,其省外的住房公积金也必须保证是持续正常地缴存。
另外,还需注意的是,张先生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果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上海)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西宁)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新更换的住房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张先生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异地贷款的购房者应注意,还贷过程中,一旦出现逾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会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直接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据了解,目前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重庆、天津、哈尔滨、太原、石家庄、成都、海南省、乌鲁木齐、贵阳、西宁、杭州、银川、厦门、福州这18个城市现已实现全国范围内异地贷款,即在全国其他省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可以在这18地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
异地提取公积金怎么提?
那么,如果在上海工作的张先生,想直接提取自己在上海缴存的公积金,该怎么办呢?
记者致电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热线,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上海工作异地购房的张先生只支持在上海办理提取业务,而贷款业务必须在购房地公积金中心办理。如果张先生提取自己的公积金,首先张先生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和同户成员,目前都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和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委托业务,且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上的日期必须为发证之日起六个月内。满足条件才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提取公积金时需携带身份证、购房合同、购房全额发票、房产证(日期必须为发证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本人所在单位开具的上海公积金提取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上海建设银行办理。
提示:
西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公积金提取职工,凡在西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的省内职工,在异地购房后可直接到中心办理提取业务,并不限制购房者户籍。另外,省内缴存职工在西宁购房想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可直接到西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科咨询受理,也可电话咨询0971-6110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