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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租宝案件始末_e租宝最新消息处理结果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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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根据陕西省韩城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报,该市e租宝案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期限自2019年7月2日至2019年 7月12日(为期两周)。

e租宝案信息核实工作7月份正式启动

此前曾有消息称,该项信息核实工作已于6月份中旬开始(详见:传e租信息核对 查封资产清退就在眼前?),而从韩城市的通告来看,e租宝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工作或因种种原因已延期至7月份。

根据部分自媒体的报道,信息核实工作延期的消息是准确的,目前拟开始核对的时间为2019年7月中旬,笔者针对类似e租宝案这样的重大案件,信息核实工作延期实属正常,毕竟涉及范围广、人员参与多、资金量大。

目前来看,核对信息的概念,就是要清退查封的资产了,但从核对信息到清退查封的资产,仍然会有个过程,希望广大参与人要理性对待。


此外,核对信息是有属地的,根据当前可看到的通告,各地均是以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为核对的属地,以韩城市的公告为例,核实登记对象为具有韩城市户籍的受损集资参与人以及能够证明在本市长期生活的外地受损集资参与人。

根据韩城市市的通告,相关人员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应的资料前往指定地点进行核实登记,

需携带的材料如下:(各地情形不同,所要求提供的资料可能不同):

1、身份信息材料

集资参与人到户籍所在地核实登记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等材料进行身份信息核实;到其经常居住地核实登记的,除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外,还需提供本人社保卡或近半年纳税证明等证明在本市经常居住的材料(原件)

集资参与人本人不能参加的,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核实登记。除提供上款所需的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等材料。

集资参与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由其法定代理人参加现场核实登记。所需提供的材料除第一款所需的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法定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户口本或监护证明等能够证明双方法定代理人身份关系材料的原件。

集资参与人已经死亡的,由其继承权利人持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证明继承权的公证文书(法院生效判决)或有继承权的身份关系证明等材料到现场核实点进行核实登记。核实点工作人员以继承权利人身份证号码为依据开立电子账户,案款返还至该电子账户内。集资参与人有多名继承权利人的,登记第一个到核实点进行核实登记的继承权利人的身份证号码,各继承权利人之间对返还案款的分配问题由各继承权利人自行解决。

2、集资信息材料

集资参与人应持集资合同、银行交易明细或者收款收据等证明充值、提现金额的材料办理核实登记手续。

3、收款信息材料

集资参与人应携带本人名下的银行卡并准备收款账号、开户行、开户网点名称等信息

下附韩城市公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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