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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到利用职务之便盗取客户资料,大到挪用客户资金、违规私售理财产品,乃至骗取巨额贷款,形形色色、屡见不鲜的银行风险案件,背后几乎都有从业人员道德风险的影子。
除了监管近期公开处罚的工行黑龙江分行私售理财、邮储银行武威分行票据违规等大案外,与银行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相关的另外两类风险,同样不能不引起关注:一类是涉案规模较小,但数量更多的显性道德风险案件,一类是存在违规行为,未造成直接风险,但却存在风险隐患的行为。
监管披露的从业人员小规模道德风险案件已经为数甚多,私用印章、盗用客户资料、集资诈骗,各种作案手法层出不穷。仅仅在今年2月,广东银监局就处罚了四起与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相关的案例。
广东银监局2月22日公布的处罚决定显示,广州从化柳银村镇银行因违规跨区域经营、员工私自对外使用印章出具资金入账凭证,导致该行被罚款80万元。同时,涉案人员也被终身禁止从业,罚款20万元。
广东银监局佛山分局2月14日也公布了两起案件,其中一名为黎顺境的个人,因集资诈骗被终身禁止从业;名为曾仕东的从业人员,因职务侵占被禁业十年。
自2012年华夏银行理财“飞单”之后,银行从业人员潜在的道德风险,是各类风险事件的直接诱发因素之一。今年2月,银监会出台《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行为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开展从业人员行为的定期评估、建立长期监测和不定期排查机制。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还表示,近年来,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数量不断增加,与此同时,银行业案件频发,多与银行从业人员内外勾结、违规操作相关,暴露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从业人员行为管理不足、部分从业人员行为缺乏有效约束等问题。
金融机构也意识到内部人员的道德风险隐患。公开信息显示,2017年三季度以来,某全国性股份制银行江西多地支行,河北省部分银行分支机构,均进行了员工道德风险座谈,传达上级在此方面的要求。
违反业务管理、流程规则,利用职权和业务漏洞,向他行输送利益的同时,银行从业人员也从中获取个人利益,甚至不当、非法得利,是金融业道德风险的显性特征。而道德风险发生的同时,往往伴随着违法、犯罪行为的出现。
尽职即可免责。相对具有上述显性特征的道德风险,违规办理、没有直接获利的行为,潜在的风险隐患同样不容忽视。按照业内的说法,为了应对考核,以及薪酬、奖金、职务晋升等需要,通过美化、粉饰资料,帮助不符合标准的业务通过审核,这本身也属于员工获利行为。
但不同于显性道德风险案件,这种行为不是私下交易,而是在业务流程之内完成,但相关人员获得了薪酬、奖金、职务晋升上的帮助。正是由于表面合规,认定、追究责任就存在难度。监管公布的处罚中,贷后管理失职案例为数甚多。
“实际操作中,为了完成考核、提高收入及职务升迁,这种情况很难避免,有时为了拉业务,机构还会放宽条件,这又提供了从业人员钻空子的可能。”某股份制银行中层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说,在经济上升周期,这种情况对银行、员工都有好处,但一遇到波动周期,好事就很可能变成坏事,损害银行、客户利益。由于程序合规,事后认定责任、性质时就不太容易。
武汉科技大学教授董登新认为,此类行为虽然表面合规,但依然属于道德风险或潜在道德风险,这种追求短期效益的做法,虽然表面合法合规,但不能排除风险产生的可能性,实质是通过牺牲他人利益,将自己利益最大化。根源在于激励有余、制约不足。要想解决这个问题,银行必须加强自身内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