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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上午,市公安局召开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全市打击经济犯罪工作情况,并公布了潍坊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13个典型案例。
市公安局公布13个经济犯罪典型案例
1、安丘“5.22”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2018年5月,安丘市公安局接辖区群众吴某某报警称,其在“某某商城”网络平台投资被骗现金7000元。
经初步调查,该平台幕后并无实际交易或服务,主要以购买“CNB”套餐数额和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依据,其实质是以拉会员、缴会费为主的组织形式,有传销犯罪嫌疑。2018年9月,安丘经侦大队辗转多地,成功抓获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金某某、孙某某,以及顶层团伙成员14名。
经查,2017年以来,犯罪嫌疑人金某某等人以深圳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掩护,在无实物交易、无实体支撑的前提下,借用“资产证券化”、“货币数字化、虚拟化”之名,依托“某某商城”网络平台,通过会员购买虚拟币系列套餐等形式发展会员,以缴费数额及发展人数确定等级和收益,截至案发,该团伙已发展会员2万余人,会员层级67级,涉案金额2亿人民币。
2、潍坊“8.22”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案
2018年5月,市局经侦支队接潍坊市税务局转发线索称,潍坊某服饰公司等多家公司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重大嫌疑。8月22日,市局经侦支队以“8.22”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案立案侦查。
经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在无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为赚取开票费,大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山东、河北、江苏、上海等10余个省市36家企业,价税合计3.2亿元,税额共计4500余万元。侦查员同时查明,该案存在虚开下游企业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犯罪事实。2016年11月至2018年8月,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在自身无真实货物出口的情况下,通过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借用他人出口货物,通过薄某、崔某等人提供外汇,以天津某进出口有限公司和某外贸综合服务有限公司的名义报关出口,累计报关54次,报关金额10016944美元,截至案发,天津两公司累计退税47单,骗取出口退税税额10834056.05元。该案是我市办理的第一起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案,对我市以后侦办此类案件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9月14日,侦查员赶赴新疆将该案主要嫌疑人张某、刘某抓获。2019年3月19日,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3、坊子马某某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2018年7月9日,坊子经侦大队接市局转来线索称,辖区赵某某有从事传销活动嫌疑,坊子分局当日立案侦查。
经查,该传销组织为总部在哈尔滨的“乾易通”平台,其经营模式为推荐会员加入购买积分,并以推荐会员加入抽取推荐奖,同时抽取会员平台报单推广费奖励。该传销组织以网络平台为依托,信息传播迅速,区域“中心主任”和“站长”通常在短时间内即可发展大量会员下线,建立起多层次的组织体系。
2018年8月7日、11月4日,坊子经侦大队成功抓获马某某、毕某某,经查,2017年5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马某某、毕某某等人以拉人头的方式大肆发展“乾易通”平台会员,从普通会员逐步晋升为“乾易通”平台第三级别的“中心主任”,名下“站长”及普通会员20147人。
目前,犯罪嫌疑人马某某、毕某某分别于9月12日、12月6日批准逮捕,该案已于12月7日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4、昌邑“2.23”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2018年2月23日,昌邑市公安局对山东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案立案侦查,28日,昌邑市局开展集中收网行动,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李某某、刘某某、闫某甲、王某某、闫某乙等7人。
经查,2015年8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李某某、刘某某等人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幌子,成立山东某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并陆续在全省成立18家分公司,该生物有限公司并无保健品研制、生产经验和能力,其销售的五谷菌丝粉、金花葵排毒口服液等保健品,有的是从附近医药公司低价购进,有的是该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私自生产,然而该公司宣称拥有保健品专利20余项,并准备与美国某公司合作上市为噱头,设立积分奖、拓展奖、平衡奖、静态分红等奖项,要求会员购买3600元,6000元,12000元不等的商品获得加入资格,鼓励会员拉人头发展新会员形成层级,并以发展会员的数量作为计酬返利依据。截至案发,该公司共发展会员5100余人,会员层级达57级,涉案金额6000余万元。会员遍布山东、河南、河北等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该案共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37名,其中8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被依法批准逮捕,2018年8月29日,该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5、寒亭“9.13”白某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18年9月13日,寒亭经侦大队接郭某某等人报案,称其在寒亭区某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投资养老项目被骗。寒亭分局经侦大队于9月18日立案侦查。
经查,自2016年3月开始,山东某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以开发养老项目为名,通过入股分红、资金返现、投资养老床位等方式,面向社会融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现已查实参与集资人员180余人,涉案金额490余万元,造成损失350余万元。目前已抓获7名涉案犯罪嫌疑人,2019年3月26日,主要犯罪嫌疑人白某某已被寒亭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该案是典型的养老领域的非法集资行为。此类公司一般都是打着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老年公寓等项目的名义,承诺高额回报,非法吸收公众资金。或以返本销售、售后返租、约定回购等销售“养老公寓”的方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老年人在选择养老机构时,应查看相关证件并按规定签订养老服务协议,未在市、县(市)民政局登记的养老机构,不要入住,更不要投资。根据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相关规定,养老机构床位费、护理费原则上按月度收取,一次性收取费用期限最高不得超过一年;伙食费、代办服务费根据服务对象的实际消费情况,据实结算。
6、奎文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16年7-8月,奎文经侦大队多次接到受害群众报案,称潍坊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存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嫌疑,潍坊市公安局奎文分局于2016年8月立案侦查。
经查,涉案公司针对中老年人群体发展客户,通过电话推销、在潍坊万达广场发放传单、礼券、到店领取礼品等方式,吸引中老年人群体到公司登记信息,再由工作人员出面,宣传投资邮票、纪念币等能获得高额回报的不实信息,引诱他们投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2016年8月,奎文分局经侦大队成功抓获涉案主要犯罪嫌疑人马某某、崔某某。2017年6月,主要犯罪嫌疑人马某某被奎文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崔某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
7、奎文分局“善林金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善林金融公司是一个总部在上海的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伯云。2018年4月,“善林金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发,周伯云向上海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该公司在我市奎文区共设立共3家营业部,分别是盛景嘉园理财营业部、阳光100营业部、中天下理财营业部。接上级通知后,奎文分局经侦大队于2018年4月立案侦查此案。
经查,善林金融公司自2013年10月起,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先后在全国29个省、直辖市设立多家分公司及门店,通过“善林财富”“善林宝”“幸福钱庄”“广群金融”等线上投资理财平台,采取媒体广告宣传、电话推销、门店招揽等方式,以高额回报为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初步统计,涉及辖区参与人数4668人,涉案金额8亿多元。
2018年5月,奎文分局对涉案公司19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8、奎文齐某妨害信用卡管理案
2017年12月7日,奎文分局根据广西警方线索,立案侦办王某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案。12月25日,办案民警在潍坊市某小区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并在其住所和居住小区快递收件箱内当场查扣工行、建行等10多个银行的银行卡一宗。
经查,犯罪嫌疑人的真实身份为齐某,2016年9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冒用王某的身份信息,通过微信好友从下家收购银行卡、U盾、绑定预留电话卡及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再通过微信好友转卖非法持有的银行卡,从中赚取差价从事犯罪活动,非法持有的他人银行卡100余张、获利4万余元。
2018年1月31日,犯罪嫌疑人齐某被奎文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3月28日,该案移交奎文检察院审查起诉。
9、坊子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非法集资案
2017年1月份,坊子区凤凰街办杨某到坊子分局报案,称辖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有非法集资嫌疑。坊子经侦大队受理后,于2月9日立案侦办。
经查,自2016年3月起,犯罪嫌疑人郭某伙同魏某某、沈某某注册成立了潍坊某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购物返现”的形式,许诺从该公司以高于本身价格购买的加油卡、购物卡及投资购买的积分等,可以在一定时间内返还个人购物及投资成本,从社会人员中大量吸收资金。由于案发地靠近坊子区周边农村,因旧房改造获得搬迁补助的拆迁户,以及相当一部分做小本生意的人,都具有投资的欲望,随着该公司的大肆宣传和投资人的口口相传,投资参与群体多达2000余人,涉案金额达2500余万元,截至案发,造成损失近600万元。
2017年2月9日,侦查员抓获涉案主要犯罪嫌疑人郭某,3月17日,郭某被坊子区检察院批准逮捕;5月26日、27日,分别抓获犯罪嫌疑人魏某、沈某,6月14日,该案移送坊子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10、昌乐张某某等人涉嫌非法经营卷烟案
2018年3月15日,昌乐经侦大队接该县烟草专卖局稽查大队线索,称安丘市人张某某在2017年3月份至2018年3月份期间,利用QQ号在网上大肆销售卷烟牟利,销售数额达6万余元。昌乐经侦大队当日受理并以张某某涉嫌非法经营罪立案侦查。
随着案件的进一步侦查,办案民警发现自2016年以来,以车某某为首的犯罪嫌疑人,通过QQ、微信、支付宝等工具在网上发展下线,在不具备烟草专卖许可证件的前提下,大肆进行销售假烟、走私卷烟的犯罪活动,涉案金额达1100余万元,
根据掌握的线索,昌乐县公安局抽调精干力量,历经6个月的艰苦经营,成功打掉了这一涉及全国13个省、市、自治区的制售假冒卷烟的犯罪网络,抓获车某某为首的犯罪嫌疑人9名,查获走私卷烟、假冒卷烟600余条,打掉制假售假窝点4处。
2018年8月17日,犯罪嫌疑人车某某被批准逮捕,9月10日,该案移送昌乐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11、经济分局某电子商务公司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自2018年12月起,经济分局刑警大队陆续接到受害人报案称:在“天天赚”APP软件的投资无法收回,且负责公司事务的高层集体失联。2019年1月22日,经济分局刑警大队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侦查。
经查,2018年9月,犯罪嫌疑人刘某注册成立山东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犯罪嫌疑人陈某担任该公司总经理。该公司在潍坊市奎文区、经济区等地,通过公开宣传“以4198元购买其‘天天赚’APP软件会员资格,并赠送手机每日刷其公司与百度、腾讯、新浪、今日头条、阿里巴巴等公司合作的虚假广告赚取费用”为噱头,吸引大量人员参与,现已查明该公司累计吸收社会资金1000余万元,目前到公安机关报案的人员有230余人,涉及投资损失700余万元。
2019年2月12日、13日,侦查员分别在青岛、深圳抓获公司骨干分子邵某、王某。3月21日,犯罪嫌疑人邵某、王某被寒亭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目前,涉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刘某、陈某仍然在逃,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2、高新某公司虚开发票案
2017年9月,高新经侦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潍坊某置业公司有虚开发票重大嫌疑。12月18日,高新分局经侦大队立案侦查此案。
经查,2011年以来,为多列成本少缴纳企业所得税,该置业公司总经理与上海多家公司签订合同,通过制造虚假的合同,虚假的资金流向,以支付开票费的方式,在山东、山西等十几个省市十余家公司虚开发票,涉案总价值3.7亿余元。
2018年2-4月,办案人员先后抓获7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其中主要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林某某、黄某萌、黄某明被依法批准逮捕,目前该案已移交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13、高新王某某等人贷款诈骗案
2018年3月26日,兴业银行到高新经侦大队报案,称张某某、王某某等人有贷款诈骗犯罪嫌疑。接到报案后,高新大队立即开展初查,4月17日,高新分局以贷款诈骗罪立案。
经进一步侦查发现,2016年4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王某某等人交叉结伙、分工协作,以办理“零首付”购车贷款为名,引诱急需用钱的群众参与,通过伪造工作单位证明、银行流水、资信证明等手段,欺骗银行工作人员;然后从外地低价购入车辆,通过挂靠的汽车销售公司,虚高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骗取银行发放高额汽车贷款,骗取贷款后,再将贷款购买的汽车抵押或销售给他人,不再偿还贷款,涉案金额达160余万元。
2018年5月,高新经侦大队成功打掉这一贷款诈骗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2名,主要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张某某、万某某被批准逮捕,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广大群众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认清涉众型经济犯罪的
本质、危害和表现形式,
提高警惕,谨慎投资,
避免上当受骗。
编辑|许小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