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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6年4月21日披露《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0号),现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科华染料工业有限公司和上海晟宇置业有限公司参与投资上海乐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相关内容补充如下:
一、合作协议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科华染料工业有限公司和上海晟宇置业有限公司参与投资上海乐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各出资人民币5亿元,总认缴出资人民币10亿元,作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
2、合作背景:中国经济正处在转型变更的关键时期,一批优秀的新型企业正在崛起,新技术革命正深刻影响和改变行业格局,资产价格正在回归价值区域,改革、开放、创新的力度将进一步加大,在这一大背景下,本公司将积极通过本次投资开展面向未来的战略并购和业务拓展。
3、合作目的:基于双方今后能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和资源,重点在化工、金融、文化、互联网、医疗健康等领域,探索以投资、共同投资、并购、跨境并购等方式进行深入、多层次、战略性合作,达到长期互利共赢的目的。公司本次投资有利于提升股东的长期价值。
4、签订时间:2016年4月21日上海科华染料工业有限公司和上海晟宇置业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盛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正心谷创新资本旗舰合伙企业上海乐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二、私募基金的基本情况
1、普通合伙人情况
上海盛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为正心谷创新资本品牌旗下的上海盛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盛歌"),上海盛歌已于2015年7月9日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P1017489;募集完成后,管理人将相应办理合伙企业的私募备案手续。
上述三公司的执行事务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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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出资情况
合伙企业汇集了一批医药、互联网、地产、化工、教育、智能制造等行业优秀民营企业家为合伙人,基金初始规模约人民币40亿元,其中本公司通过上海科华染料工业有限公司和上海晟宇置业有限公司合计出资人民币10亿元,持有约25%的份额,其他有限合伙人目前正在待最后确认后签署认购协议。
3、管理及决策机制
合伙企业的主要管理人员为林利军先生,担任基金的管理合伙人职务。合伙企业设立投资战略委员会委员,投资金额在人民币7亿元以上的有限合伙人有权委派一名投资战略委员会委员。公司合计认缴出资人民币10亿元,作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并有权委派一名投资战略委员会委员。投资战略委员会行使的职权包括:对合伙企业的长期战略规划提供建议,对合伙企业重点投资项目提供业务发展及管理咨询建议,对重大交易以及关联交易等进行审批。
4、基金主要投资领域
合伙企业的投向为代表中国未来成长方向的战略行业与战略领域,在合伙企业成立之后一段时间将集中于化工、金融、文化、互联网、医疗健康等行业。公司投资正心谷创新资本旗舰合伙企业,在获得长期持续、较高的投资回报的同时,有助于为公司在代表中国未来成长方向的战略行业与战略领域储备更多潜在的并购和整合标的,抓住市场发展机遇,进一步完善战略布局。
5、各投资人的合作地位和主要权利义务
有限合伙人权利:按照其实缴出资额占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总额的比例享受权益;参加合伙人大会并就相关事项行使表决权;获取合伙企业年度运营报告;参与合伙企业收益分配的权利;按照约定决定普通合伙人除名和更换的权利;优先参加普通合伙人举办的专业会议或活动。公司全资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合伙企业,将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有限合伙人义务: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时缴付出资。
普通合伙人的权利: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合伙企业事务拥有管理、运营、决策及执行权。普通合伙人的义务:普通合伙人应当勤勉尽职地管理与运作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应当基于诚信及公平原则为合伙企业谋求利益最大化。
三、对公司发展的影响
公司本次投资将有助于为公司在代表中国未来成长方向的战略行业与战略领域储备更多潜在的并购和整合标的,更好地抓住市场发展机遇,进一步完善战略布局。公司本次投资对公司今后的对外战略并购、跨境业务发展以及投资于代表未来发展方向的新兴产业具有积极的协同效应。
四、本次投资风险提示
合作协议的履行将受限于普通合伙人的经验、专业、技能等因素,可能会导致普通合伙人无法提供有效的战略建议。在实施投资项目中,合伙企业将面临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市场价格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本合伙企业财产收益水平变化,产生风险。
(2)管理风险:由于普通合伙人的经验、技能等因素的限制,在管理本合伙企业财产的过程中对信息的采集和判断发生偏差而使财产未能实现投资收益或遭受损失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在市场或股权流动性不足的情况下,普通合伙人可能无法快速变现本合伙企业财产,从而对投资收益造成不利影响。
(4)信用风险:合伙企业交易对手方发生交易违约,导致本合伙企业财产损失。
(5)项目风险:合伙企业目前正在积极寻求中国未来成长方向的战略行业与战略领域,如果未来投资项目偏离上述成长方向,未来可能不能如期实现较好的业绩回报。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本公司鉴于上述重要事项未公告,公司股票于2016年4月21日当天停牌一天,2016年4月22日起复牌。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