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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截至 2016 年 02 月 03 日收盘,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内(02月01日、02月02日、02月03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 公司核查情况的说明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2016年1月30日,公司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披露了公司停牌期间筹划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相关资料。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 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 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在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中预计公司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为 200%~ 230%;2016年1月30日,公司披露了《2015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公司 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为 270%~ 300%。
3、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02 月 0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