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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卡人与两借卡人共同承担损失
广州日报珠海讯 (记者陈治家 通讯员姬鸿雁、何娟)将银行卡借给兄弟使用,没想到兄弟又把卡借给别人,导致卡里存款“不翼而飞”,阿光迫不得已将好兄弟阿明告上法庭。近日,经珠海斗门法院法官调解,阿光、阿明和阿刚三人共同承担卡内10900元的损失。
阿光和阿明是堂兄弟。去年5月18日,阿明的朋友阿刚需要通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接收一笔外地汇款,于是找阿明借邮政储蓄银行卡。阿明随即向阿光借卡,阿光以为是阿明自己用卡,二话不说就把自己的银行卡连同密码给了阿明。阿明拿到银行卡后也未查询卡内有无存款,就直接交给了阿刚。
直到6月1日阿明才把卡还给阿光。今年1月5日,阿光去银行取钱时才发现卡里原有的1万多元不翼而飞,卡内余额仅有40余元。银行流水显示2015年5月21日至28日,卡里的10900元被人分5次取走。二人去找阿刚追讨,没想到阿刚说他又把卡转借给老乡阿勇了。经过多次追讨,阿明、阿刚和阿勇均不承认取了卡里的存款。无奈之下,阿光将阿刚、阿明诉至斗门法院,要求阿刚偿还被取走的10900元,阿明负连带偿还责任。
最终,在法官主持调解下,三人达成调解协议,10900元由阿光、阿明和阿刚各承担三分之一的损失,阿刚、阿明在一个月内各一次性偿还阿光3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