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色金融新闻网日期:
返回目录:经济新闻
信息时报讯(记者 奚慧颖 通讯员 穗规资宣)提交房产证办抵押不再强制要求换领新证。
记者昨日(2月21日)从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获悉,2月22日起,取消在《不动产权证书》(含房地产权证等)上打印加注抵押、注销抵押等他项权利情况和办理信息,不加盖抵押注销章,抵押登记信息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为准,实现为产权证“减负”。
据介绍,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依据,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以往,市民提交《房地产证》《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等产权证书办理抵押登记业务,需同时申请换领新《不动产权证书》。“减负”后,将不再强制要求换领新证。而且,过去已加注他项权利情况信息的产权证书,现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申请人可一并申请换领新证,不额外收取换证费用。
取消在产权证上注记他项权利信息后,不动产抵押登记信息如何查验?
据了解,申请人可关注“广州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通过“服务事项”下的“登记资料查询”栏目,实时查询具体不动产抵押状态信息。如需查询不动产抵押登记详细信息或打印纸质查询证明的,可到市政务服务大厅、市区各登记机构服务大厅设置的登记信息“查询自助服务机”或登记档案查询窗口,进行查询、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