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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林靖)养老服务连锁基地的经营公司承诺提供养老服务作为变相高回报,吸引老年人投资。结果,年近七旬的王爱英老太(化名)却未被兑付本金,催要无果直至对方“失联”。本报记者昨天从北京海淀法院了解到,王老太要求返还投资本金及现金消费补贴,最终被判决支持。判后,法院提醒大家警惕不同以往“高回报”套路的“养老陷阱”新手段。
根据王老太与被告公司签订的《养老服务协议》,在协议一年有效期内,王老太可以选择入住该公司在全国范围内经营的养老服务连锁基地。该基地可提供生活起居、文化娱乐、康护保健、每日三餐等项目,上述服务期限为20天。王老太只需要向该公司一次性支付履约保证金10万元及综合年费500元。协议有效期内,若王老太接受基地提供的住宿、餐饮、景点观光等服务,该公司会直接从王老太支付的保证金中扣除相关费用。如果王老太不需要支付相关费用,该公司在协议期满后10日内全额退还她支付的保证金。
同时,根据双方还签订的《产品补充协议》,如果王老太及其指定人员选择未入住养老服务连锁基地,协议期满后,该公司将给予王老太所交纳保证金年化收益率8%的现金消费补贴。
然而协议到期后,该公司称因其资金问题无法如期兑付本金,并向王老太出具还款计划,承诺分期支付投资本金及承诺的现金消费补贴。但之后王老太多次催告未果,后已无法联系到该公司,无奈起诉要求该公司依约履行还款承诺。法院公告送达应诉材料,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审理此案,最后支持了王老太的诉讼请求。
所谓的“养老服务”及现金消费补贴,就是吸引老年群体投资的变相高收益承诺。双方所签养老服务协议,采用变相承诺高息的方式,投资者可以选择“消费抵扣投资”,也可选择不消费从而“收取高回报”。这使老年群体更容易放松警惕。法官提醒投资者尤其是老年群体,投资理财时,首先应初步审查融资主体的相关资质,理性看待投资收益,谨防被对方“高回报率”的宣传蒙蔽。J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