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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保厅出台包括资金补助等一揽子措施,大力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就业。其中,在校大学生及毕业3年以内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电商创业的,不仅可以享受30万元的贴息贷款,符合条件的还可获得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
浙江在线杭州4月8日讯(浙江在线记者/程永高 编辑/胡芸)日前,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保厅出台包括资金补助等一揽子措施,大力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就业。其中,在校大学生及毕业3年以内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电商创业的,不仅可以享受30万元的贴息贷款,符合条件的还可获得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
浙江农村电商发展的蓬勃态势为农村电商创业提供了丰富的土壤。截至2014年底,全省实现农产品网络销售超180亿元,设立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点4491个,县级电商服务中心30家,省级农村电商平台运行平稳,开设各省、市、县“特色馆”12家,培训农村青年超过100万人次,农村网络消费占比继续上升,农村居民对网购模式接受率达84.41%。
此次出台的扶持政策规定,农村电商小微企业招用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城镇复退军人、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20%以上(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0%以上),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新招应届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给予个人每年不低于2000元的就业补助,补助期限不超过3年。
与此同时,浙江还鼓励大学生投身农村电商市场。为此,在校大学生及毕业3年以内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电商经营并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实名注册认证的,可按相关规定申请网络创业认定后,享受不超过3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扶持政策,贷款期限最长为3年,其中,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
在校大学生及毕业3年以内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电商经营或创办企业并带动3人以上就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将可获得每年2000元的带动就业补助,补助期限不超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