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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家叫“信托100”的网站引起了市场的广泛关注,该网站宣称100元起也能买信托,原来100万起的高大上的信托产品顿时变得触手可及,那么这个网站到底是怎么操作的呢,大家在选择的时候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1. “信托100”操作模式:筹钱团购信托
“信托100”网站由财商通投资(北京)有限公司发起运营,网站提供的投资协议范本显示,投资者同意通过“信托100”网站委托财商通间接代理购买信托产品,签署相应信托产品认购合同。该网站将信托计划拆分成100元/份,用户通过实名注册、绑定银行卡后,即可购买具体信托产品,以下是该模式的解析图:
这个模式告诉我们以下几个信息:
——投资人是本着对“信托100”的信任,委托“信托100”的所有人财商通代为签订信托合同,购买信托。
——投资人需与财商通签订委托认购协议,确立委托代理关系。
——资金划转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国付宝,信托100仅作为销售平台。
2.委托认购协议里规定了什么?
既然是投资人全权委托财商通购买信托,那么投资人和财商通之间签订的委托认购协议就显得格外重要了。在这份协议里,除了约定投资人委托财商通代为购买信托产品、代为持有信托合同之外,还约定了后续管理的处理。
其中比较关键的一句话是:“在本期产品的存续期内,若无收益,则甲方无须向乙方分配收益。”意思就是说,如果信托产品不能兑付,财商通是无须负责的。
3.银监会下文:不得违规汇集资金购买信托
近日,银监会下发《关于信托公司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99号文)专门指出:“坚持合格投资人标准,应在产品说明书中明确,投资人不得违规汇集他人资金购买信托产品,违规者要承担相应责任及法律后果。坚持私募标准,不得向不特定客户发送产品信息。”
对于“信托100”这种汇集他人资金的方式是否违规,99号文并未明示。
3.信托业协会发声:“信托100”违规销售信托产品
信托业协会是信托业的自律组织,接受银监会监管。该协会在近日表示:“信托100”网站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中国信托业协会提醒投资者,对各类信托产品宣传信息保持高度警惕,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远离非法信托活动。参与非法信托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投资者……通过信托公司和具有销售信托产品资格的金融机构购买产品。目前……信托公司共有68家。”
这个声明可以视为对“信托100”的定调,主要想告诉投资者以下几点:
——该网站公开募集资金团购信托的方式是违反相关法规的。
——投资者应远离非法信托活动,如果参与,受到的损失自行承担。
——依法成立的信托公司目前有68家,该网站非信托公司。
——买信托应找具有销售资格的金融机构。
4.信托公司撇清关系:要求尽快撤销产品
近期,信托公司纷纷发表声明,反复强调,自己没有跟“信托100”这个网站合作,要求他们尽快撤销本公司产品。
5.“信托100”高调抗辩:创新应鼓励,模式不违法
“信托100”认为自己团购信托的模式是一种金融创新,将会带来新的监管课题。同时该网站还出示了其律师顾问盈科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对该网站是否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刑事法律风险以及是否属于非法金融机构、是否构成非法金融业务等行政法律风险进行了抗辩。
6.风险在哪里?
除了上述揭示的监管和法律风险,这种模式还有一个信托财产权益主张的风险和道德风险在里面。也就是说,在法律上,信托公司是与财商通签订信托合同,如果财商通破产,信托受益权有可能被用来清偿债务,那么投资者就可能颗粒无收。
同时,大家是本着相信财商通的基础上去代为购买信托,信托合同由财商通代为持有,如果财商通跑路,信托的权利就无人去主张。
团购信托满足了普通投资者对于信托产品的投资需求,但是这种模式在当前的法律框架下还找不到足够的依据和支撑。信托100希望通过打出“普惠金融”和“金融创新”这两张牌,来动摇监管机构的立场,实现逆袭。这种思路最终是否能够成功,可能还要继续观察。
对于广大投资者来说,在100元也能买信托的诱惑面前,应当保持一颗清醒的头脑,认识到当中的法律风险。每一种金融创新的早期都有可能经历一些波折,有的倒下,有的站起,对于风险承受能力弱的投资者来说,等到该模式明朗之后再去参与或许更加稳健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