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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先还本金还是利息_贷款先还利息再还本金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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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间借贷先还本金还是利息

首先,根据《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该法条实际上已经确立了先息后本的清偿顺序精神,对于长期借款合同,要求当事人每一年支付一次利息,可以看出法律更加注重保护借款人对于利息的获得,所以利息的支付要先于本金的支付。

其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债务人除主债务之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费用,当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并且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抵充:

(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

(二)利息;

(三)主债务。

该解释进一步确立了借款合同中为明确约定还款顺序的,先还息后还本的立法精神。

最后,根据借款合同履行的通常交易习惯。

现行银行借款合同一般也都约定先还利息后还本金,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不明的事项,可按交易习惯确定。所以,按照一般借贷关系的交易习惯,也可以确立先还息后还本的还款顺序。


民间借贷先还本金还是利息?


二、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是多少

按照2015年9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之规定: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也就是说,不超过24%的利息均受保护;超过24%不到36%的利息看做自然债务,给了的不用还,没给的不能再要;超过36%的部分一律不保护。

三、民间借贷中关于利息的和本金的还款方式

1、砍头息

指的是放高利贷者或地下钱庄,给借款者放贷时先从本金里面扣除一部分钱,这部分钱就叫做砍头息。例如:某公司向地下钱庄借款100万,月息3分,期限一个月,到期归还钱庄130万。那么钱庄只需给该公司实际放款90万就可以了。但是合同上还是要写放贷100万,被钱庄扣掉的这10万就是砍头息。

2、按月还息

3、本金加利息一次还清

在《典当行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典当当金利息不得预扣”。 也就是说,砍头息的做法是违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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