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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在直销机构调整
华夏现金增利证券投资基金 A 单笔申购、赎回申请最低限额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华夏现金增利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华夏现金增利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有关规定,华夏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15 年 9 月 18 日起,将华夏
现金增利证券投资基金 A(以下简称“华夏现金增利货币 A”)在直销机构的单
笔申购申请最低限额调整为 0.01 元,单笔赎回申请最低限额调整为 0.01 份。
本次调整仅限于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包括本公司分公司、理财中心、网上
交易系统、移动客户端)办理华夏现金增利货币 A 的申购、赎回业务。投资者
通过代销机构办理华夏现金增利货币 A 申购、赎回业务的单笔申购、赎回申请
最低限额暂不进行调整。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办理华夏现金增利货币 A 的申购、
赎回业务时,其单笔申购申请不足 1000 元的,或单笔赎回申请不足 100 份的,
华夏现金增利货币 A 有权拒绝。华夏现金增利货币 A 在直销机构的定期定额申
购业务每次最低扣款额仍为 100 元。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ChinaAMC.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