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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的名义》电视剧中,高育良被判刑的原因是什么?
高育良的罪主要有以下几条:1、向组织隐瞒自己的婚姻状况2、妻子的香港别墅和二亿元信托基金均为高小琴赠送。
3、指使肖刚玉污谄自己的学生候亮平。
4、用人不当,明知祁有问题,还重用并大力往副省长推荐。
5、和赵瑞龙进行交易,批美食城项目。
个人觉得高育良最致命的,也就赵瑞龙后来招供的,高育良为什么后面批美食城项目 。
高育良最后结局?
高育良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高育良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高育良主要罪责:1、陷害侯亮平、想置侯亮平于死地。
高育良叫京州市检察院院长肖钢玉整侯亮平的黑材料,诬陷侯亮平贪污受贿。
并进一步指示肖钢玉按照侯亮平谋划陈海车祸的思路去组织材料……【如果诬陷侯亮平成功,高育良可能就不会遭】。
2、接受山水集团1亿港币的信托基金。
3、接受赵瑞龙一套别墅。
4、欺骗组织,暗地里与发妻离婚,做名义上的夫妻,悄悄娶了高小琴的同胞妹妹高小凤,坊间传言高小琴是他的亲侄女,错了,他是高小琴的妹夫。
5、从党的纪律方面来讲,他是违反政治纪律(拉帮结派,搞小圈子),并且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生活纪律(不正当男女关系),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在人事任免上造成影响),违反工作纪律(批项目给赵,这部分如果涉及国家经济损失达到一定数额需移交司法量刑)。
6、违规审批美食城高育良涉嫌严重违纪,被中央巡视组带走。
随后,经中央批准对高育良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最后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人民的名义中高育良最后被中纪委的人带走双规了。
高育良是汉东省省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主管政法工作。
他以前是汉东大学法学教授,后来从政。
在任吕州市委书记时,前省委书记赵立春的儿子赵瑞龙为获批建美食城用地,用封官许愿和美人计拖他下水,他也走向了一条不归路。
他被开除党籍,判了有期徒刑18年。
受贿罪一事,剧中侯亮平已经说了,高育良的现任妻子高小凤收受了赵瑞龙价值500万的别墅一套。
还有高小琴成立的委托基金,受益人也有高育良和高小凤的孩子在内。
还有更多的侯亮平没有说出来,因为高育良一句“别说了”打断了他,毕竟被昔日的学生啪啪当面打脸的滋味实在是不好受。
所以,高育良的受贿罪,是剧中明确列出的高育良的主要罪行之一。
答:被判刑18年。
1:高育良现在是60岁,所以他再过几年就会退居二线了,这也是为什么他这么推荐祁同伟继承他位子的原因,虽然他最终被判了十八年,那么出来后就是78岁,对他来说就算出来后也是风烛残年了。
2:高育良在监狱里面,依据法律规定,在监狱里面的犯人一般都是需要进行一些体力劳动的,但考虑到他们两个人都是年纪大了,所以根据实际情况应该不会从事那些繁重的劳动,而且在监狱里面身体和精神都会受到摧残,这很容易让他们的身体出现问题,比如最常见的三高就是很容易出现的。
所以也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就保外就医了,在家里安享晚年。
但声誉是肯定是彻底毁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