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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近日,本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酒集团”)的通知,称其股权结构已发生变动,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黄酒集团国有股转持的相关情况
根据绍兴市国资委绍市国资产[2018]163号《绍兴市国资委关于黄酒集团国有股转持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主要内容如下: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函[2018]83号)、浙江省财政厅、绍兴市政府及市财政局等相关文件及意见要求,将绍兴市国资委持有的黄酒集团国有股权的10%,即5.1%股权,以2017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按照经审计的账面值划转给浙江省财务开发公司持有;
根据绍兴市国资委绍市国资产[2018]165号《绍兴市国资委关于黄酒集团国有股转持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主要内容如下:将绍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投集团”)持有的黄酒集团国有股权的10%,即4.9%股权,以2017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按照经审计的账面值划转给浙江省财务开发公司持有。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绍兴市国资委将其持有的黄酒集团5.1%股权、交投集团将其持有的黄酒集团4.9%股权合计10%无偿划转给浙江省财务开发公司,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了股权划转有关手续,于2018年12月29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二、变动前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情况图表列示如下:
本次变动前,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控制关系方框图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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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变动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控制关系方框图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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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划转,绍兴市国资委、交投集团和省财务开发公司在本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以上。
三、划转实施后股东持股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控股股东股权结构的变动不会导致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黄酒集团仍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34,624,1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1.39%,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绍兴市国资委。
特此公告。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