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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和讯房产」(ID:hexunhouse),作者:和讯房产,原标题:《北京公积金贷款新政认房又认贷 房地产市场或不乐观》36氪经授权转载
9月13日晚,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和《关于落实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住房公积金归集服务水平的通知》等政策,其中包括“认房又认贷”、“缴存额度与缴存年限挂钩”、“异地购房不能随意提取”等内容,将改变市管公积金的提取和贷款,这些政策将从9月17日正式施行,此前已网签的,按原规定执行。
新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贷款额度与缴存年限挂钩,每缴一年能贷10万,此前,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是120万元,新政将实行贷款额度与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年限挂钩。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说,为体现制度的公平性和公正性,每缴存一年可贷10万元,最高可贷120万元。如果缴存年限不够1整年的,按1整年计算。他举例,如果缴存期限是13个月,也会算为两年,可贷20万元。此外,如借款申请人为已婚的,核算贷款额度不会相加得出,而是以夫妻双方中缴存年限较长的一方计算。
第二:二套房认房又认贷款,额度从80万降到60万,其中,房”为借款申请人在京名下住房,“贷”指在人行征信系统中全国范围内的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
第三:普宅首付至少35%,二套非普宅首付不低于80%。与去年“3.17新政”类似,采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款比例将根据房屋性质而不同,其中普通自住房是指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含)以下。
第四:东西城户籍购买城六区以外住房额度能上浮20万。具体来说,借款申请人户籍均在北京市东城区或西城区的,购买城六区(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区)以外的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20万、至140万元;如果户籍在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区的,购买城六区以外的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10万、至130万元。
第五:贷款年限最长到65岁。如借款申请人为已婚的,贷款期限以夫妻双方中较长的一方计算。
第六:月还款额不超过月收入6成,超限降低贷款额度。在保证借款申请人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根据借款申请人所申请贷款金额、期限及适用利率,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月均还款额,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月收入的60%。
第七:异地购房提取不再随便取,只能买户籍地或者户籍所在省会。“虽然目前已经实现了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但也发现了一大批伪造材料骗提公积金的情况。”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实际操作中发现不少申请人伪造产权证、户口本、身份证、购房合同甚至是政府网站。
根据新规,除了购买位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房,提取公积金仅限于购买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记载的县、市或户籍所在地的省会城市内的住房。另外,如果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及配偶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有购房提取记录的,不能办理异地购房提取。
第八:对于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户籍是本地的,按照本地户籍人员的提取规定办理;如户籍是外地的,因工作变动前往外省市,已在当地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未在当地建立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可办理销户提取。
第九:为了遏制以大病等方式造假骗提,本市原则上取消《关于职工家庭突发事件提取住房公积金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的重大疾病提取。与此同时,缴存人申请办理约定提取的,首次提取完成后,约定提取时间间隔调整为三个月、半年或一年。
除此以外,新政对于违规提取公积金将加大惩罚力度。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管理中心立即冻结其住房公积金账户,责令其全额退还违规提取的金额,将个人信息记入不良信息库,自违规行为发现之日起五年内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不予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同时,还将不良信息依法依规抄送市工商局、市经信委等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如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到异地,违规提取的不良记录随个人账户一并转移。
对于新政的市场影响,贝壳研究院首席市场分析师许小乐认为,此次北京公积金政策的调整会进一步减弱需求,在目前商业信贷保持紧缩的状态下,消费者本身的购买力就受到制约,公积金政策调整不仅影响低总价刚需市场,还会对换房链条“釜底抽薪”影响中高端改善市场。由此估计,四季度北京房地产市场的情况不容乐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