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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在现实当中,我们总会接到群发的短信。某某信贷公司,小额贷款,最高额度可借20万……等等。我们在现实当中都会为钱而伤脑筋,在这里我要说想借钱要到银行或正规可信的公司机构。我看到这样的短信,我不会相信。他们往往利用利息低,申请速度快等条件为诱饵,欺骗借贷者。
就在我刚看完一个这样的短信几天,小姨子打来电话说她为交养老保险借了35000元钱,钱不够,再像我借点钱。我就顺便问35000元钱在哪借的,她说接了个短信,短信的内容跟我接到的短信一样。我怀疑她遇到高利贷了。
她接到短信后就回了电话,仔细打听了借贷情况,与短信的说法一致。后来就约见了一个小伙子,预定借35000元,借期3个月,预付利息4000元,并签了合同。我算了一下,觉得也没什么不妥,好像不是高利贷。后来我看了她截图给我的合同,问题出在合同上,合同上写3个月必须还清35000元,如不还清,利息翻2倍,见人还钱取消合同。刚开始我没看懂,后来我又看了一遍。3个月还清贷款没问题,利息饭倍也没问题,问题出在见人还钱上,也就是到了3个月未必能见到人。小姨子刚开始不相信她遇到高利贷,我就跟她解释。后来她就问我该怎么办。
我跟她说,到3个月的时候的前一天,打电话预约明天还钱,留下电话录音。第二天到派出所周围打电话约他,如果见不到人,直接到派出所报警。小姨子就在还款日头一天打电话,没有问题。第二天打电话时,小伙子说他有事来不了,小姨子说你要不来,我就报警,后来小伙子来了,事情总算解决了。
其实解决这种事情也并都是这么简单,有时候会遇到意想不到的事情。所以需要钱还是要到银行或正规信托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