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银监分局关于同意岚县慧融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秀容街支行开业的批复
吕银监复〔2016〕29号
岚县慧融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关于设立秀容街支行的请示》(岚慧村银〔2016〕10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岚县慧融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秀容街支行开业。简称为:岚县慧融村镇银行秀容街支行。机构地址为:岚县东村秀容街。
二、核准该支行业务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从事银行借记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张建光符合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条件。正式任命后10日内你行应将任命文件报我分局及岚县银监办。
四、你行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10日内派人持本批复、介绍信、领取许可证人员合法有效身份证明等到我分局领取金融许可证,并到岚县工商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五、该机构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如不能按期开业,你行应在开业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我分局提交开业延期报告。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且未按要求提交开业延期报告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分局办理开业许可注销手续,收回金融许可证。
六、你行应在该机构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公示金融许可证及机构负责人、业务范围等相关信息。
七、你行应在该机构开业后1个月内向我分局及岚县银监办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该机构高管任职、人员配备、岗位设置及营业执照、印章、牌匾办理情况等。
八、我分局将依法进行公告,公告费用由你行承担。
吕梁银监分局
201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