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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传达正确的小额贷款行业发展理念,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王义中在广州市小额贷款行业创新发展十周年高峰论坛上发表了以《小贷公司不是放高利贷的机构》为题的主旨演讲,严格区分小贷公司与放高利贷机构的区别,扩大小贷公司的社会影响力,传播行业正能量。
他表示,很多人提到小额贷款公司,认为是放高利贷的机构,甚至银行将借款人在小贷公司里有借款记录作为拒绝发放贷款的理由。金融业越来越“高端大气”,但小贷公司却难以得到社会上的普遍认可。整个社会的金融需求各型各色,不同级别风险的金融需求,对应于不同风险承担能力的金融供给机构。
总体来说,只要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满足了真实可靠的金融需求,肯定是为社会创造了真实的价值。什么是高利贷?
高利贷译自英文usury,一般将usury译为“高利贷”。最初表示从金钱中获得的收益,后来,如果这部分收益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被称为interest,超过法律规定的部分才是usury(高利贷)。
2015年至今,开始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另外,从美国实践看,各个州在高利贷法中对借贷的最高年利率进行了规定,某些州还根据贷款用途、金额、期限等差异规定了不同的最高利率。如上图(美国部分州对于高利贷利率的限制),美国部分州关于高利贷利率的规定,美国对于高利贷的明确法律较中国更全面,相关的限制也更严格,甚至有的高利贷行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总体来看,高利息率借贷并不等于高利贷,虽然高利贷一定是高利息率借贷,但高额利息却不等于高利贷。两者的重要区别在于资本利息率是否超过资本的盈利率,如果利息率不超过资本盈利率,仅是资本盈利的一部分,该高利息率借贷就不能视为高利贷。高利息率从何而来?
高利息率从何而来?理论上讲,高利息率与流动性溢价、风险溢价和资金供求紧密相关。
就流动性溢价而言,大量中小企业更愿意借短期资金,减少利息支付,更保证了公司资金使用的“流动性”。也就是说,企业为了保证“流动性”,支付更高的短期利率,相对于为流动性支付了“溢价”。正如凯恩斯指出,资金需求者对资金存在流动性偏好。
从下图1、2中可以看出,融资期限越短或流动性越高,则年化利率越高,高利率含有流动性溢价。
注:图1为2018年10月年化利率,图2为2018年第二和第三季度年华利率,资料来自温州市人民政府、温州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等主办发布的温州指数。
就风险溢价而言,贷款利率主要由无风险利率、合约中的附加限制规定和企业可能违约的风险决定,借款者实际支付的利率中包括了风险溢价因数。在资金供求关系不变的情况下,金融机构将资金贷给高风险企业必然会承担高违约风险,因而需要高利率补偿这种风险。
图3、4所示,大型企业的正常类贷款(次级类贷款)占比明显高于(低于)中小微型企业,金融机构贷款给中小微型企业风险更大,对应的会要求更高的风险溢价。
金融机构基于大中小微型企业贷款风险不同的考虑,愿意提供的不同类型的贷款占比也有差异。从图5可以发现大型企业的信用贷款占比高于其他两类贷款,而中小微型企业的保证贷款和抵(质押)贷款占比高于信用贷款。金融机构对中小微型企业的贷款更多要求担保。
就资金需求而言,资金需求方与资金提供方的供求关系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到利率水准。银行可能出于内部规章制度的限制或是贷款给资讯不对称程度高企业的违约而影响银行声誉等方面的考虑,无法满足企业的全部资金需求。
如图6所示,银行家指数中反映贷款需求和审批情况的指数,从指数的大小对比中首先可以发现,贷款总体需求指数和审批指数之间很多时期趋势相反。
当贷款需求高时,审批条件经常更严格,会带来资金供给的不平衡。同时比较大中小微型企业的贷款需求指数,中小微型企业的贷款需求高于大型企业,但是金融机构对中小微型企业的贷款要求更高(如要求担保等),中小微企业面对的贷款需求与供给的不平衡情况更严重。小贷公司的价值:能否满足金融需求?
《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指出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是当前我国普惠金融重点服务对象。这些“金融弱势群体”在成长初期由于跨不过信用审查的门槛、无力承担金融服务的成本等种种原因无法享受传统金融体系的服务。然而,小微企业、农业人口等难以获得传统金融服务的客户恰恰又是最需要资金支持的群体。小贷公司的存在,正是为了服务实体经济的发展,把这部分金融弱势群体纳入进来,为他们提供专业的金融服务。
个人学历方面,学历水准是我国商业银行个人信用评价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一项指标,对于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个人信用贷款等依据于个人在银行的信用累积高低来发放贷款的贷款类型而言更是至关重要。
根据国家统计局《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披露,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教育程度人口为17093万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教育程度人口为21084万人;占总人口的比例分别为12.4%和15.4%。
另外,根据50%的比例保守估算,中国13.7亿人口中大学本科教育程度人口比例约为6%,单卡在学历背景上的“贷款困难户”总数达12.9亿人次。
因此,庞大的人口规模意味着庞大的金融服务缺口是小贷公司成长的沃土。
个人收入方面,收入证明是银行衡量借款人还款能力最重要的指标之一。个人信用贷款对收入最低要求一般为申请人月收入达到3000元以上。
2017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974元,中位数为22408元,远低于银行个人信用贷款要求的最低收入水准。在农村,情况还要更加严峻。2017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432元,中位数11969元,不及最低收入标准的三分之一。
按比例来看,2016年全国超60%的人口年收入低于32000元,农村20%的最高收入群体人均年收入也仅为28228元,银行个人贷款审查已将全国绝大多数人均拒之门外。
个人债务收入方面,根据Oliver Wyman报告,尽管2011~2017年中国的个人债务收入比率(不包括抵押及个人经营类贷款)仍大为落后于美国,但已由2011年的5.9%上升至2017年的18.1%。预期中国未来的个人债务收入比率将继续上升。
除此之外,中国消费金融市场的潜力巨大。根据Oliver Wyman报告,近年来中国消费金融市场经历大幅度扩张,预期未偿还余额总额将由2017年的人民币8.2万亿元升至2021年的人民币19.9万亿元,复合年增长率超过24.9%。
同行业比较方面,小贷公司与银行和其他传统线下贷款机构相比,存在成本低期限长、额度高交易体验更快更灵活等优势。与传统管道相比,小贷平台能够为用户提供卓越体验和更多元化产品组合,未来必然会成为更多消费者消费金融服务提供商的首要选择。
企业群体方面,中小企业和微型企业缺口巨大。根据世界银行2018年发布的《中小微企业融资缺口:对新兴市场微型、小型和中型企业融资不足与机遇的评估》,我国中小微企业潜在融资需求达到4.4万亿美元,融资供给仅为2.5万亿美元,存在融资缺口1.9万亿。报告指出,中国微型企业近八成的融资需求未被满足,中小企业和微型企业的融资缺口存在巨大的失衡。
当前对我国中小微企业提供的2.5万亿美元融资供给中,仅有0.03万亿美元流向微型企业,对应中小企业的潜在融资需求(4.3万亿美元)和微型企业的潜在融资需求(0.1万亿美元)。另外,融资缺口分别达到了1.8万亿美元和0.09万亿美元,分别占到中小企业和微型企业潜在融资需求的42%和76%。
从2018年第三季度银行信贷审批指数上看,中小企业和微型企业为47.7%,处于2015年较低水准,而小微型企业贷款需求指数为67.1%,比上季提高2.6个百分点,创2015年以来新高。与大中型企业相比,小微企业的贷款需求长期处于高位,银行资金供应难以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尤其是小微企业的融资缺口。(如下图所示)
总体而言,小微企业通过银行贷款融资的成本最低,年化利率大多分布在5.22%-6.09%之间,但由于第三方费用的存在,银行实际融资成本要高于该水准,其贷款利息和第三方费用两者合计一般低于10%。而小微企业通过民间借贷融资的年化利率大多在15%-30%之间,最低为10%,最高超过100%,融资成本最高。因之,小微企业通过正规小贷公司融资的成本在15%以上,高于银行但低于民间借贷。普惠金融具有巨大的发展空间
虽然小微企业因其体量小、风险大而在信贷资源获取上处于劣势,但其数量大、分布广、灵活度高、活性强,是社会经济的基本单元,并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工商银行研究报告显示,截至2017年底,我国小微企业法人约有2800万户,个体工商户约6200万户,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占全部市场主体比重超过90%,贡献了全国80%以上的就业,70%以上的发明专利,60%以上的GDP和50%以上的税收。因此,从市场前景和发展潜力来看,小微金融对于小贷公司而言属于有利可图的“长尾市场”。数位化是否是小贷公司未来的发展方向?
金融业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资讯不对称,例如银行与企业,银行与个人等。数字技术的确能提高交易速度,缓解一定程度的资讯不对称,但人与人之间面对面的交流所产生的资讯,目前是数字技术无法获得的。
数字技术在放贷款过程中,可以起到辅助作用,但最终放贷决策的形成还是需要人与人之间的当面沟通,需要经验积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