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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国泰君安佣金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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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资讯《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国泰君安佣金是多少》主要内容是国泰君安佣金是多少,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司代码:601211公司简称:国泰君安一重要提示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现在请大家看具体新闻资讯。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211 公司简称:国泰君安

一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注1:前十大股东列表中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期末持股数量仅为其持有的本公司A股股数,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另持有公司152,000,000股H股,由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持有。

注2: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为本公司非登记H股股东所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

注3:前十大股东列表中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期末持股数量仅为其持有的本公司A股股数,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另持有公司103,373,800股H股,由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持有。

注4: 此处的限售条件股份、限售条件股东是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所定义。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不适用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总体经营情况

2018年上半年,面对复杂的经营环境,本集团坚持稳中求进的经营方针,坚决贯彻风控为本的经营理念,全面落实战略规划,各项工作均取得积极进展。

报告期内,本集团加快推进零售客户和企业机构客户服务体系建设,客户基础进一步壮大;不断优化金融产品体系,产品结构和质量明显改善;优化投资管理业务布局,买方业务取得重要进展;务实推进国际化,跨境服务能力稳步提升;加快推进数字化、深化矩阵式管理、持续优化长期考核激励机制,集团化协同效果提升;坚守合规底线,进一步强化全面风险管理体系。集团整体运营稳健,财务状况良好,迄今,公司已连续十一年获得证券行业A类AA级监管评级。

3.2主营业务分析

1、机构金融

(1)投资银行业务

根据Wind资讯统计,2018年上半年,证券公司承销的证券筹资总额23,545.54亿元,同比增长18.50%,其中,股权融资总额4,285.40亿元、同比增长2.41%,证券公司承销的债券融资总额19,260.14亿元、同比增长22.79%。并购市场已完成并购涉及交易金额6,256.89亿元,同比下降28.34%。

2018年上半年,本集团投资银行业务聚焦重点客户开发,重点推进IPO业务,优选再融资项目,优化债券业务结构。

本集团证券主承销金额1,425.08亿元,同比增长11.34%,市场份额6.05%,排名行业第5位。其中,股权融资主承销金额563.59亿元,同比增长81.28%,市场份额13.15%,排名行业第3位;并购重组业务通过中国证监会审核的并购重组项目5家、排名行业第2位,涉及交易金额138.18亿元。

2018年上半年本集团投资银行业务规模变化

数据来源:Wind资讯

注:融资品种的统计口径包括IPO、增发、配股、优先股、可转债、可交换债、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金融债、资产支持证券。

(2)机构投资者服务

① 主经纪商业务

2018年上半年,本集团全面推进企业机构客户一体化服务体系建设,关键系统及综合服务账户开始试运行,体系化运作效果初步显现。PB业务稳步推进业务创新和国际化发展,首批担任公募基金结算参与人。

截至2018年6月末,本集团机构客户为26,640家,较2017年末增长2.84%;资产托管及外包业务上半年新上线产品1,556只,累计存量产品数量6,680只、较上年末增长12.70%,业务规模8,639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4.42%,排名行业第2位。其中托管公募基金规模509亿元,在证券公司中排名第1位。

② 交易投资业务

2018年上半年,本集团交易投资业务积极优化资产配置,坚持发展各类低风险、非方向性业务,量化对冲、外汇、大宗商品、贵金属等业务的贡献度显著提升。权益及股指类场内期权做市规模排名行业第1位,贵金属期权占全市场业务规模的30%以上,利率互换累计交易量在证券公司中排名第1位。2018年8月,公司获得场外期权一级交易商资格。

客需业务加快创新,品种和结构进一步丰富,场外期权规模稳步增长,跨境业务发行了多只挂钩境外标的的收益凭证产品。报告期内,客需业务累计发行规模超过700亿元。

③ 股票质押业务

根据证券业协会统计,截至2018年6月末,市场股票质押业务融出资金规模为7,701.23亿元,较上年末减少6.07%。

报告期内,本集团股票质押业务坚持稳健经营,加强风险防范,优化业务模式和业务结构,有效控制业务风险。报告期末,本集团的股票质押业务待购回余额671.27亿元,较2017年末减少26.05%;其中融出资金余额562.50亿元,较2017年末减少27.54%,融出资金规模排名行业第3位。

④ 研究业务

2018年上半年,公司研究所进一步加强内部服务力度,构建全球化研究体系,建立健全卖方产业及全球资产配置研究功能。2018年上半年,共完成研究报告2,572篇,举办电话专题路演195场,举办大型策略会及交流会3次。

2、个人金融

(1)零售经纪业务

根据沪深交易所统计,2018年上半年,沪深两市日均股基成交额4,834亿元,同比增加1.2%。

本集团证券经纪业务全面推进零售客户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账户体系和智能化客户服务平台,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报告期内,本集团股票基金交易市场份额5.14%,本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含席位租赁)市场份额5.57%,排名行业第1位。期末本集团个人金融账户数1,211万户,较上年末增长8.86%,其中,A股资金户数排名行业第3位;手机终端君弘APP用户近2,500万户,月活跃客户排名行业第1位。

2018年上半年本集团证券经纪业务规模变化(单位:亿元)

数据来源:Wind资讯。其中,债券包括债券回购。

2018年上半年,期货市场累计成交量14.05亿手(单边),同比下降4.93%;累计成交额为96.10万亿元(单边),同比增长11.86%。

国泰君安期货在立足经纪业务的同时,全面布局资产管理、风险管理、国际业务、场外衍生品交易等业务,强化专业服务能力,完善客户服务体系。报告期内,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成交量、代理成交手续费收入及客户权益均排名行业第3位。

2018年上半年国泰君安期货主要业务指标

(2)融资融券业务

2018年6月末,市场融资融券余额9,193.82亿元,较上年末减少10.41%。

报告期内,本集团融资融券业务在加强逆周期调节的基础上,优化分类分级精细化服务体系、加强机构客户及高净值客户服务,建立差异化风险预警及识别机制,有效控制业务风险。

截至2018年6月末,本集团融资融券余额548.51亿元、较上年末减少14.48%,市场份额5.97%;转融通余额37.78亿元,较上年末减少45.07%。

2018年6月末本集团融资融券业务规模(单位:亿元)

(3)财富管理业务

报告期内,本集团着力推动金融产品体系建设,升级以投资顾问为主体、以资产配置为导向的服务模式,优化产品结构和客户结构,加快向财富管理转型。

报告期末,君弘财富俱乐部会员数78.48万人,较上年末增加6.24%;投资顾问签约客户14.3万户,较上年末增长6.79%。报告期内,公司代销金融产品月均保有规模1,431亿元,较2017年增长52.6%,代理销售金融产品净收入排名行业第1位。

3、投资管理

(1)资产管理

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统计,截至2018年6月末,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规模合计15.28万亿元,较上年末减少7.51%。

报告期内,国泰君安资管聚焦主动管理,加强产品创设和业务创新,业务表现稳健。报告期末,国泰君安资管的资产管理规模为8,383.98亿元、较上年末减少5.46%,其中,主动管理资产规模3,264.80亿元、较上年末减少4.53%,主动管理占比为39%。资产管理规模排名行业第3位,月均主动管理规模排名行业第2位。

2018年上半年国泰君安资管资产管理规模(单位:亿元)

注:集合资产管理业务规模以管理资产净值计算。

(2)私募基金管理及另类投资

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统计,截至2018年6月末,中国基金业协会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23,903家,管理私募基金73,854只,实缴规模12.60万亿元,较2017年末增长13.51%。

2018年上半年,国泰君安创投积极推进母基金创建,聚焦五大重点产业、储备优质产业项目。2018年5月,国泰君安创投取得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2018年7月,启动国泰君安母基金相关工作。

2018年上半年私募股权投资业务情况

2018年上半年本金投资业务情况

(3)基金管理

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数据,2018年6月末,公募基金管理机构管理规模为12.70万亿元,较上年末增长9.48%。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专户业务规模12.33万亿元,较上年末减少10.26%。

报告期内,华安基金稳步提升主动管理能力,期末公募基金管理规模2,461亿元、较年初增加32.92%,专户管理资产规模983亿元、较年初减少11.60%。

4、国际业务

本集团在香港主要通过国泰君安国际开展经纪、企业融资、资产管理、贷款及融资和金融产品、做市及投资业务,并已在美国和新加坡等地进行业务布局。

2018年上半年,国泰君安国际积极优化客户结构和项目结构,企业机构客户迅速增长,交叉销售能力显著提升。

2018年上半年国泰君安国际主要收入构成(单位:千港元)

3.3财务报表分析

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营业收入及支出变动情况

2018年上半年,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114.61亿元,同比增加3.56亿元,增幅3.21%,其中主要变动为: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同比减少4.58亿元,降幅9.23%;投资收益同比增加6.65亿元,增幅20.57%;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同比减少7.54亿元;其他业务收入同比增加3.51亿元,增幅190.58%。

2018年上半年,本集团营业支出60.23亿元,同比增加8.84亿元,增幅17.21%,其中业务及管理费同比增加2.66亿元,增幅5.69%;其他业务成本5.24亿元,增幅212.61%;本报告期开始执行新会计准则,报表单独列示信用减值损失,由于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的运用,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有所增加,2018年上半年信用减值损失为4.64亿元。

(2)利润表中变动幅度超过30%的主要项目情况

(3)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分析

2018年上半年,本集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105.27亿元,具体如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78.48亿元。其中:现金流入688.42亿元,主要为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247.01亿元、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收到的现金137.34亿元、取得交易性金融负债净增加74.60亿元及融出资金净减少117.23亿元;现金流出309.94亿元,主要为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172.85亿元、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47.02亿元及支付的各项税费27.88亿元。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7.89亿元。其中:现金流入152.36亿元,主要为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45.25亿元;现金流出320.26亿元,主要为投资支付的现金315.94亿元。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8.18亿元。其中:现金流入735.59亿元,主要为发行债券收到现金392.85亿元及取得借款收到326.45亿元;现金流出843.77亿元,主要为偿还债务支付776.74亿元、分配股利及偿付利息58.77亿元。

2、资产及负债状况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资产结构

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集团资产总额为4,404.55亿元,较上年末增加2.04%。其中,货币资金为963.49亿元,占总资产的21.87%;融出资金为621.65亿元,占总资产的14.11%;交易性金融资产为1,160.89亿元,占总资产的26.36%;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为745.41亿元,占总资产的16.92%;其他债权投资为257.53亿元,占总资产的5.85%;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为209.61亿元,占总资产的4.76%。本集团资产流动性良好、结构合理。此外,本集团已按预期损失法,充分计提了各项资产的减值准备,资产质量较高。

(3)负债结构

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集团总负债3,080.65亿元,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和应付期货保证金后,自有负债为2,149.67亿元。自有负债主要为:应付短期融资款265.62亿元,占比12.36%;交易性金融负债303.32亿元,占比14.11%;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507.56亿元,占比23.61%;应付债券(公司债券、次级债和长期收益凭证)758.32亿元,占比35.28%。本集团的资产负债率为61.89%,负债结构合理。本集团无到期未偿付债务,经营情况良好,盈利能力强,长短期偿债能力俱佳。

3.4重要事项

1、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守则的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规定。自H股上市以来,本公司严格遵照企业管治守则,全面遵循企业管治守则中的所有条文,符合其中所列明的绝大多数建议最佳常规条文的要求。

报告期内,本公司有2名董事离任,新委任2名董事。报告期末,本公司董事会共有16名董事,其中包括6名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组织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报告期内,本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1次;董事会会议3次,其中定期会议2次,临时会议1次;监事会会议2次;战略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风险控制委员会会议1次。

2、公司A股可转债转股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本公司于2017年7月7日公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70亿元的可转债,并于2017年7月24日在上交所挂牌上市,自2018年1月8日起可转换为公司A股普通股。报告期内,累计有面值人民币131,000元的可转债转换为公司A股股份,累计转股数量为6,476股。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A股可转债余额尚有6,999,869,000元。

3、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329号文核准,本公司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136亿元的公司债券。2018年7月,本公司已完成第三期发行,发行规模50亿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累计发行规模136亿元。

4、挂牌转让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1%股权事项

为优化资产管理业务布局,2017年1月9日,本公司将持有的国联安基金51%股权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人民币104,500万元的报价成为股权受让人并支付全部款项。2018年3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核准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股权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557号),核准本公司将持有的国联安基金51%股权转让给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子公司其他相关事项

(1)国泰君安国际发行中期票据

2018年1至6月,国泰君安国际发行期限为1个月至1年的中期票据,金额共计28.8亿港元,其中0.5亿港元已于2018年到期兑付。

(2)公司向国泰君安金融控股增资65亿港元

2018年4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向国泰君安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向国君金控增资65亿港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正在办理上述增资事宜。

(3)公司向国泰君安创投增资26亿元

2018年6月,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审议向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本公司向国泰君安创投增资26亿元。增资后,国泰君安创投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9亿元增加至75亿元。(详见公司公告2018-027号)

(4)上海证券发行债券

根据上交所《关于对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8]299号),上海证券获准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短期公司债券。2018年8月,上海证券完成第一期短期公司债券发行,发行规模合计5亿元。

3.5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财政部新颁布/修订了下列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四项准则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由于采用上述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而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3月29日批准。

1、金融工具相关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及计量、减值和套期引入了新的会计要求:以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金融资产减值会计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进一步明确;套期会计方面扩大了符合条件的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范围,取消了有效性测试的定量标准和回顾性测试要求;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公司作为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上述新准则,公司自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17年比较期间财务报表,新金融工具准则对2018年1月1日本集团资产负债表科目的影响如下: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2、收入准则

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公司作为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该准则施行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财务报表影响不重大。

3.6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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